靜安別墅內有不少商戶是在自家住房內做生意,譬如名聲頗響的絲襪奶茶就是其中之一。有很多店主認為,在自家經營不僅解決了生計,也響應了上海有關居家創業的號召。不過,靜安區工商分局告知,居家創業的政策并不適用于靜安別墅的商戶。
從字面理解,居家創業即為在家中開創經營事業。這個特殊的創業模式,大多發生在創業者剛剛起步時,往往面臨資金緊缺,難以承擔高昂的商鋪、辦公樓租賃費用,希望能將自己的住宅作為創業場所。對于居家創業,人保局等相關部門都明確表示,給予政策支持,降低其門檻。
但如果將自家住宅改變為商業經營場所,就勢必觸碰到有關物業管理規定。記者查詢獲悉,按照有關物業管理條例,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或者房地產權證書載明的用途使用物業,不得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
并且,《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確需改變物業使用性質的,由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允許改變物業使用性質的區域范圍和方案,并召開聽證會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后,報區、縣人民政府決定。”
“確實,居家創業和物業管理條例從某種角度上看,存在沖突。”昨日,靜安工商分局副局長馬德興說,如果詳細辨別,仍可判斷出靜安別墅內商鋪并不符合居家創業條件。他舉例說,按照規定,居家創業的企業大多應該為從事翻譯服務、軟件設計開發、網絡技術開發等不影響周邊環境和公共安全的經營項目的企業。顯然,奶茶店、餛飩鋪、酒吧等商鋪不屬于以上范疇,并且遭到了居民的反復投訴。
此外,靜安別墅身份特殊,它是優秀歷史保護建筑。區政府明確,這一區域內的住宅,不為商業經營所用。“如果這些店鋪是在商務樓宇中,或許還能與居家創業產生關聯,但在靜安別墅內,顯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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