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發”的雜志不回應
在“無憂論文網”上,記者看到了“百分百發表,知名雜志社委托”的廣告。于是記者再次佯裝要代發論文?头貜,買方在對自己的文章沒有很大信心又急于發表的情況下,他們可以直接代寫代發表。“一站式服務,十分方便!
與之前一樣,記者在客服的指導下下了訂單。一篇標價1500元、5000字的國家級醫學論文,代發表價格是1400元,但不包含版面費。記者詢問代發表費用主要包括什么時,客服答道:“這是確保能發表的價格,是雜志社的審稿等相關費用!庇浾咴俅卧儐柶渚唧w意思時,客服解釋:“就是打點雜志社的錢,這個價格是編輯提供的。”客服承諾:“國家級刊物2個月左右就能發,核心期刊10個月能發!
按照客服提供和從代寫網站下載的“委托關系”雜志社名單,記者一一進行了電話采訪。《中國高新技術企業》雜志社接電話的女士聽說記者要詢問關于論文代發表事宜時,立即變得一問三不知,最后說自己是新來的,雜志社也不接受采訪,隨后匆匆掛斷了電話!豆韫取冯s志社編輯部的刁女士也一再說自己只負責采編稿件,什么都不知道,最后以事務繁忙為由匆匆掛斷了電話。
只有《山東醫藥》雜志正面回答了記者的問題。肖編輯說他們雜志社沒有和任何網站有所謂的“委托關系”,雜志社方面也不清楚有人借他們的名號代發表。他們所發稿件一般都是作者自己投稿,也只會收取千字500元的版面費。稿件會經過一個月到一個半月的審核,如果質量過關,可能會經過6到8個月才會發表。像代寫網站所說的2個月即可發表是不可能的。
“誠信的買賣”破壞了社會誠信本o文o來o源o于o創o業o網 c+y+`e.c+o+m.c+n版$權所有
對于論文代寫到發表的“產業化”現象,清華大學李楯教授說:“你看別的國家有沒有這種現象?這是我們國家在轉型大背景下學術界出現的必然問題,重量不重質,什么東西都走形式。”他認為,論文本是知識創造和研究成果的表達,但大學給本科生、研究生論文定指標、定數量,把它形成生產流水線,這不是胡來么?大學教育注重考核的應該是知識本身,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考核評比數量等形式化的東西。
記者了解到,在國內大學,本科生保研和研究生畢業發表論文已成為學界的“明規則”。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也表示,大學晉升、職稱晉級要求論文等是論文代寫“產業化”的根本動因。他認為這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學術腐敗問題。“有需求才會有市場”,由于大學對于學生的論文在篇幅和質量上不切實際的要求甚多,很多學生才找到這條“捷徑”。
張鳴教授表示,應該從“源頭”加以管理,“必須改變以指標為主的評價方式,不能‘逼’著學生寫論文,同時也應該加強對學生的道德教育”。
對于交易過程看似頗有商業誠信的論文買賣,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恒德律師事務所律師毛錚錚認為:“論文買賣最大的問題恰是破壞了社會誠信。從學生來說,檢驗學習成果的依據都假造了,這學生將來的發展將會怎樣?”
論文交易竟是一樁合法生意本o文o來o源o于o創o業o網 c+y+`e.c+o+m.c+n版$權所有
論文買賣借助網絡已發展成了一個“不道德”的產業,可這“勾當”到底歸誰管卻成了一個難題。
科技日報記者從北京市某區工商局開始詢問,得到的答復皆是“不甚了解”,最后記者聯系到了國家工商總局市場司。市場司接電話的人員表示:“代寫本來是自古存在并且合理的,例如代寫書信。但是代寫和買賣的商品變成了論文,這就主要是一個道德和學術問題,你還是得先咨詢一下教育部!
教育部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體制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告訴記者,論文買賣這件事本身是一個商業行為。教育部門對學術腐敗的檢查只能從結果上,即論文本身的真假與否去判定,而對于論文獲得的過程不在教育部門的管理范圍中。
多方詢問無果之后,記者撥通了公安部網絡違法舉報電話,反映“無憂論文網”的論文交易行為,卻得到了一個另人意外的答復:論文買賣本身沒有違背法律。他說:“我們曾接到的這種舉報都是網站方面收了錢卻沒有給買方提供論文,這是一個欺詐行為,我們會直接移交公安部門處理。但是如果買賣完成,他確實沒有違法,現在也沒有法律明確禁止論文代寫買賣。”
得到這樣出乎意料的答案之后,記者查閱了相關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01年修正版)》第二章第二節第十七條: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論文代寫屬于委托著作的行為,買方是委托人,賣方是受托人,中介網站為雙方架構了交易的橋梁。
如此,沖擊著人們道德底線的交易,在法律面前卻變成了一樁自然而然的合法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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