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7日,馬云在媒體溝通會上回應淘寶假貨質疑時強調,“淘寶從不生產假貨,假貨的根源在生產環節”。但制假與售假多為利益共同體,互為依托,并相互利用,那邊制假,這邊售假。制假與售假如孿生,主觀上將其分拆很難,而馬云有決心有信心舉全網之力分而待之,感覺效果如抽刀斷水。
問題在于要正確認識假貨的危害,制假與售假同是違法犯罪,假冒偽劣產品的危害顯而易見。無論虛擬的互聯網空間,還是現實消費領域,都該依法嚴厲打擊假貨。制假造假和公然售假的利益勾兌,這才是假貨的根源所在,有的或許受益于假貨交易的同時,還沒真正意識或根本不想其危害性,而依然在麻木或消極待之,但制假與售假同屬違法犯罪,事實上,其危害后果也正在互聯網上日益凸現。
香港某知名經濟學家和某網購平臺曾公開放言:“假貨的盛行永遠是在人口密度高的國家發展有點看頭時出現,無可避免” 。假貨由線下到了互聯網空間,似與交易平臺無關,交易平臺倒成了最大受害者。
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促進,但也更需要健康發展,發展的同時,兼顧規范問題才是科學的發展觀。任何行業只存在如何發展并同時兼顧規范的問題,發展與規范也并非一對矛盾體。以往,我們常常看到聽到,一說電子商務的規范問題,總會出現阻礙、扼殺電子商務發展的論調,這種聲音的背后,或是利益共同體的忽悠誤導。
又如,我們知道在建設工程中,成本低至一定程度,則易出現偷工減料致豆腐渣工程。同理,如任由制假與售假利益勾兌,假冒偽劣現象則猶如一匹脫韁的野馬。互聯網只是制造商和銷售商可借以利用的工具利器,它本身的確不是生產制造產品的機器,但網貨一定也要重視質量問題。網購平臺的管理者與運營者及其商家,不可一味以超低價顯擺自居,尤其對于品牌產品,權利人前期投入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及知識產權等成本。假冒品牌牟利,是不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勞動,也是不勞而獲的價值觀主導,假冒偽劣問題或許涉嫌違法犯罪,如在所不惜,必招致無窮后患。
有的假貨網店得到網購平臺的“品質保障”等利益馬甲后,就繼續借力大肆忽悠。互聯網渠道的低廉成本和營銷的快捷便利似成致富利器,一夜可以暴富一般,以至于年輕的創業者想象著互聯網渠道將替代傳統渠道。互聯網大佬卻唯獨忽視,甚至視而不見或見而不說,或放任或縱容假貨的網絡化。這互聯網平臺似是人傻、錢多、速來之地!
品質應是指產品本身的內在質量,而有的網購交易平臺為追逐利益,對產品是否合格及其權利證書卻不加審核,只對靜態的主體身份走過場地審核下,隨即即可授予“品質保障”、“消費者保障”、“誠信保障”的平臺利益招牌,而對自己平臺上的假貨問題熟視無睹,且眼睛習慣于盯著外部.
高仿的山寨貨,一經披上互聯網平臺的利益馬甲,似乎成變性人一般,被無良商家忽悠成為“正品”,以假當真也似是互聯網交易的一種趨勢般。假貨及網絡欺詐總是以低廉面目呈現,并誘惑著貪圖便宜之人上鉤,唯有創新技術,降低成本,生產出終端消費層樂意接受的正品,才是企業發展的正途
如,瘦肉精問題事發后,其老總曾公開聲稱“瘦肉精問題的根源不在雙匯,而在上游的養殖環節”;淘寶網的假貨問題被央視焦點訪談曝光后,馬云也曾公開回應稱,淘寶沒有錯,只是做得不夠好。淘寶從不生產假貨,只是現實假貨的反映而已,打假應先打造假這個根源。
淘寶網要把好自己的門,看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淘寶網有責任有義務,也有能力和技術優勢將假貨拒之于平臺之外,如同自家的院落里,外人總是在此囤積甚至批發販賣假貨,如總以造假之人放進來的,稱自己很無奈,這無異于三歲小孩的游戲!
哪里存在假冒偽劣,哪里都可以開辟打假戰場。而馬云帶領的阿里巴巴及淘寶管理團隊,目前將打假戰場的重心引至了平臺之外,如,目前正對莆田、泉州一帶的假鞋基地,聯合警方實施精準打擊,這也是馬云式的聰明!使得淘寶平臺成功免受打假戰火的燒烤!
打擊互聯網領域的盜版侵權和假冒偽劣已提升為國家戰略,年初開始的全國集中打假專項行動雖已經進入階段性尾聲,但并不意味著結束,或將進入總結,反思并改進后的一個新階段,新起點。既然戰略已經確定,互聯網打假之戰必將是持久的,雖也艱難,但也是必須的!
淘寶網是否始終經得住打假戰火的考驗,有賴于馬云領導下的管理團隊及浙江相關執法監管力量的積極作為,也更有待于市場及廣大消費者的體驗和檢驗。
何時鮮有假貨欺詐質疑,也就是消費者及品牌商真正信賴并廣泛參與網購消費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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