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周四起生效實施的中國并購新規,在華互聯網公司十多年來用于規避外資所有權限制的載體將面臨更加嚴格的審查。
新規旨在明確對外國投資中國企業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其中規定,外國投資者不能以任何方式——如通過簽訂協議獲得一家境內企業的控制權,或者采取多層次再投資——來規避審查。
按照行業慣例,一家國內企業持有在中國經營互聯網搜索引擎或電子商務平臺等業務所必需的牌照,而外資公司則通過簽訂一系列協議(而非通過持股)獲得該國內企業的控制權,該國內企業稱作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簡稱VIE)。
谷歌(Google)等外國互聯網企業采用的就是這種策略,通過海外上市引進外資股東的中國互聯網企業也是如此,后者包括以營收計為中國第一大網絡搜索引擎公司的百度(Baidu)、中國領先微博的運營商新浪(Sina)、中國第一大網絡視頻公司優酷(Youku)和中國Facebook同類網站中營收最高的人人網(Renren)。
凱威萊德律師事務所(Cadwllader)在一份至客戶函中表示:“至2011年4月份,中國在美上市公司有42%采用VIE結構,還有數千家未上市的公司在繼續采用VIE結構從事經營。”
律師們指出,盡管立即徹底整治VIE看上去不大可能發生,但新規已不容人們再假設北京方面“默許”此類載體。
科文頓-柏靈律師事務所(Covington and Burling)的夏尊恩(Tim Stratford)表示:“在未來的交易中,對于此類公司結構的審查可能會更加嚴格,而這一安全審核制度對業已存在的此類公司結構會有何種影響,我們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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