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烏魯木齊12月30日電(記者王雪迎劉冰)為了鼓勵青年創業,新疆推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對初次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大中專畢業生,免征地方稅收3年。
今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意見(試行)》。以南疆三地州、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女大學生為重點,新疆力爭在2011年底基本解決2009年以前畢業的7.5萬名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問題。
《意見》鼓勵企業吸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企業新招用3類重點群體畢業生,按照每人每年5萬元貸款貼息額度,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和勞動合同實際履行期限,據實給予最長5年的貸款貼息支持。
《意見》鼓勵和組織畢業生開展就業觀念就業政策培訓、語言強化培訓、崗前技能培訓、訂單培訓和創業培訓,給予培訓費補貼、交通補貼和師資、設備損耗補貼和創業成功獎勵。
為鼓勵未就業大學生自主創業,《意見》提出針對初次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大中專畢業生,免繳地方稅收3年,減半征收地方稅收兩年,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可提高到10萬元,貸款期限可延長至3年等優惠措施。
《意見》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和邊遠地區就業。高校畢業生到農村鄉鎮、村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生活補貼標準可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兩倍。
自治區副主席艾爾肯·吐尼亞孜說,通過調研分析,制約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難主要原因有:就業空間有限,畢業生選擇受局限;人崗不匹配,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就業轉失業頻繁,就業穩定性差;就業期望值過高,就業觀念落后;創業意識不強,創業環境不寬松,創業促就業能力弱等。《意見》中,組織實施少數民族普通高校畢業生赴對口援疆省市培養計劃是一條新舉措,能提高畢業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保證自治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后繼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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