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莊市出臺扶持創業新政策
■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目前,石家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開始實施“零成本”注冊
■對入選創業項目庫的好項目,進行2000元到5000元獎勵
針對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專門研究制定的《關于鼓勵和支持全民創業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20日,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作出詳細解讀。
據介紹,以往企業注冊,要求有獨立的辦公場所,而《政策》明確規定企業實行“格子間”辦公的企業可注冊。對從事文化創意和科技開發等實行“格子間”辦公的企業,可注冊在指定的集中辦公區。
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可享稅收優惠
■政策: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三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解讀:《政策》所稱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是指:1、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2、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3、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與以前的政策相比,新政策惠及范圍明顯擴大。新政策不僅將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還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需要提醒的是,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需由縣以上人社部門進行審核認定;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向學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高校畢業生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由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應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做為當年及后續年度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的管理憑證。
石市“零成本”注冊已實施
■政策: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注冊及變更登記時,免收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費用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納入預算安排。
■解讀:“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公司辦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繳納登記費。執行標準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按注冊資本總額的0.8‰繳納;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繳納;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領取《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為300元。變更登記事項的,變更登記費為100元。此外還有證照工本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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