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國農業走規模化經營道路風險巨大
(一) 通過土地規模經營解決三農問題的思路有嚴重問題
我國農業勞動力人均耕地很少,如果單純從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角度看,農業土地規模經營立竿見影,再加上前述歐美國家農業土地規模經營的完美市場邏輯,主流經濟學認定減少農業勞動力,實行土地規模經營,是解決我國農業和農民問題的基本方法。多年以前,筆者也曾經被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所迷惑,也錯誤地認為“解決農民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極大地減少農民”。
主張“第三次土地革命”的人說:“農民不可能靠種小片土地致富,他們只有種上1000畝而不是1畝或者10畝土地,收入才有可能大大增加”【見“成都花茶”的《下一個三十年 中國經濟引擎》,《經理日報》,2012年2月9日,第4版。】
上述理論的錯誤在于:
(1)(內容略)
(2)(內容略)
(3)“農業土地規模經營完美市場邏輯”的一個理論前提是,城市化進程會同步消化和吸收因土地集中和土地規模經營而形成的“失地農民―農業過剩人口”。但是,從根本上說,這個理論前提從來就不成立,或者說從來就不曾存在過。在世界近現代史上,各國土地兼并和集中形成的“失地農民―農業過剩人口”從來就不曾被各自的城市化進程所消化,他們或者被城市經濟“邊緣化”,陷入困境,淪為貧困人口,或者被自己國家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轉移到邊遠地區,甚至被轉移到本土以外的殖民地。二戰以后,由于殖民體系瓦解,各國人口膨脹,轉移“失地農民―農業過剩人口”的后一條路被完全堵死,大量“失地農民―農業過剩人口”只有涌向城市求生存一條路。
因此,在現代社會條件下,在沒有可能大規模向外部轉移過剩人口的情況下,人為推進農業土地規模經營,只能迫使“失地農民―農業過剩人口”放棄低成本生活方式及其發展方式,涌向城市求生存,由于主客觀因素限止,大多數失地農民很難真正溶入城市經濟,其結果只有被城市經濟“邊緣化”并陷入貧困這一種結局。(內容節略)
(4)(內容略)
(二) 我國土地規模經營正在快速推進
目前,我國農業土地規模經營事實上正在推進之中,有些地方甚至在快速推進。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三種形類型:
(內容節略)在本質上,我國現階段大力推進農業土地規模經營,更多的是代表非農產業資本和地方權力及其利益集團急切向農業領域擴張的愿望。
(內容節略)雖然,社會經濟的進步(最先表現為工業化和城市化)會自然推進農業的適度土地集中和適度合理土地規模經營,但是,我國地方政府,尤其是低級別地方政府推進的以“GDP至上”為核心的非理性城市化和以農業企業為主的農業產業化,已將太多的農民逼向了絕境。正因為如此,人們已經很難嚴格區分并界定,哪些是因為經濟進步而帶來的社會公正所能夠容忍的合理土地集中,哪些是地方權貴、貪婪資本和農村地方勢力對農民土地的巧取豪奪。
(三) 地方政府強力推進土地流轉的做法令人擔憂
(內容節略)為了達到土地大規模集中成片長期流轉和增加城市建設用地的目的,地方政府往往采取一些經濟手段甚至“超經濟手段”,例如在農業政策、土地流轉補償、轉移就業、城鎮入戶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強有力地影響農民的土地流轉機會成本,誘導甚至變相強迫農民就范。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沿用一些傳統的行政和經濟手段強力影響農民土地流轉。(內容節略)
(四) 地方政府錯把土地規模經營作為土地流轉目的
(五) 地方政府強力推進土地流轉風險分析
毫無疑問,農業土地規模經營會大量剝離農業勞動力,但剝離效應究竟有多大,即到底有多大比例農業勞動力會被剝離?這雖然不能一概而論,卻可以通過一些個案實證分析作一個大概了解。
1、個案1:成都“湯營模式”的“勞動力剝離效應”
2、個案2:成都市溫江的“雙放棄”試點
(內容節略)成都溫江“雙放棄”試點的勞動力剝離情況如下:(內容節略)結果,約有75%失地農業勞動力被土地規模經營所“剝離”。
據說,“(成都)全市660萬畝耕地,已有200多萬畝進行了流轉。”(山水,2012)這個地區已經流轉并實現土地規模經營的比例接近三分之一!如果這個數據可靠,那這種土地流轉規模和速度著實令人吃驚。
3、“土地換社保”的潛在風險
第一,(內容略)
第二,(內容略)
第三,(內容略)
四、 有關土地規模經營的錯誤見解
地方政府熱衷于大力推進土地規模經營,除了顯而易見的經濟利益以外,還因為理論上、觀念上對土地規模經營存在諸多錯誤見解。
(一) 錯誤地認為土地規模經營會增加農產品供給(內容節略)
(二) 錯誤地認為土地規模經營會提高農戶收入(內容節略)
(三) 錯誤地認為農業經濟進步主要表現為土地規模經營(內容節略)
(四) 錯誤地認為小塊土地經營排斥農業機械化(內容節略)
(五) 錯誤地認為小塊土地經營排斥農業產業化
(內容節略)從長期來看,我國完全不可能擺脫人多地少、人均土地面積嚴重不足的困境,小農經濟、小塊土地經營、土地家庭經營,在我國將會長期存在,這是我國農業的主流,也是我國最大的基本國情。因此,我國的農業產業化、現代化只能走日本、韓國、荷蘭和我國臺灣的道路,那就是限制土地規模經營,在土地家庭經營的基礎上,通過精耕細作來保持地力并吸納農業勞動力,通過有節制地推廣生化技術以節約土地提高產量,通過“農民合作社+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有效途徑,引導廣大農戶走上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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