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我省發布《創建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園實施辦法(試行)》。記者從江西省中小企業局了解到,將大力扶持政策小微企業,對象企業主要以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從業人員20人以下的微型企業為主。
據悉,我省將創建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江西省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園(以下簡稱創業園)。依托現有工業園區、經濟技術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特色產業集聚區、省級小企業創業基地以及人口集中的城鎮,創建高品質創業園,為創業者提供“保姆式”服務。
江西省中小企業局有關人士透露,全省各地將建立健全創業園創業公共服務平臺,為創業者提供全方位服務,幫助創業者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力爭用5年時間,在全省建成100個創業園,培育企業達10000家以上,初步形成一個創業體系。
按計劃,創業園內企業一般不少于50家;企業必須是初創的小型微型企業,以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從業人員20人以下的微型企業為主,創業園由省中小企業局進行認定,每年上半年由設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一向省中小企業局申報。
此外,創業園的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在財政、建設用地等6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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