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360舉辦了開放大會,我提到了開發者和平臺運營商之間的比例分成問題。我的觀點很明確:360是平臺運營商,但要把分成比例從有利于平臺運營商向有利于應用開發者推進。
比如,網頁游戲分賬比例,現在普遍的規矩是8:2,好一點的是7:3,即平臺公司拿大頭,網頁游戲開發者拿小頭。我們的目標是最終實現平臺和開發者平分,達到5:5的比例。當然,可能無法一夜之間達到5:5,但是一定朝這個方向走。只有到了5:5,讓中國很多做游戲開發的小公司真正賺到錢,開發者才能有積極性做出更多好的游戲題材,這個行業才能夠得到良性發展。相反,殺雞取卵,涸澤而漁,讓游戲開發者既吃不飽,又餓不死,這個行業就會變得越來越平庸,越來越沒有創造力。如果開發者沒有了積極性,沒有了創造力,這對平臺來說,絕對不是個好消息。
我一直信奉這樣一個原則:這個世界上最掙錢的生意是幫別人掙錢,最成功的事業是幫別人成功。早期我做3721網絡實名,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代理渠道的時候,業內通行做法是三七開,代理商拿三,域名注冊機構拿七;我掉了個兒,代理商拿七,我拿三。結果,代理商銷售3721網絡實名的積極性就起來了。從這里我領會到一個道理:做生意,本質上就是幫助別人賺錢。當你幫助別人賺錢,而且讓別人賺錢比你還多的時候,大家的積極性就會調動起來。其實,這不是懂不懂渠道的問題,而是懂不懂人心的問題。所有生意的本質都是人性。
做360開放平臺,我的想法是一定要幫助應用開發者掙到錢,只有這樣360開放平臺才能掙到錢。因為沒有歷史包袱,所以360就能夠徹底地開放。我們遵循一個原則,就是“有所為,有所不為”,把平臺打造好,而不是平臺也做,應用、業務、游戲也自己來做,最后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跟合作伙伴爭利。我們專注于做平臺,也是為了更快、更好地幫助應用開發者成功。只有他們成功了,360才能成功。
中國有很多公司喜歡復制,把美國一些先進的產品、商業模式復制到中國來,但這永遠是術。真正的道是怎么把美國互聯網發展的原動力抄襲到中國來。如果真的要抄襲美國互聯網,就應該把這種開放和創新的精神抄襲過來。
假如說,Facebook一見Zynga掙了很多錢,自己也禁不住要做同樣的東西,那么Facebook肯定會心有偏向,把各種優惠都倒給自己的產品。結果可想而知,自家的產品成了大樹,他家的產品都成了花草。這樣一來,誰還愿意在Facebook上傾力心血做產品?所以,Facebook的開放創造了良好的產業鏈,它非常聰明,無數的公司為它打造各種應用,結果它的平臺力量更強大。
這是中國每一位創業者,包括互聯網大佬們都應該反思的。如果每件事情都自己做,我們是否都能做到最好? 360的歷史短,是光腳的,我們有自己的DNA,而且我從來不認為一個公司能夠打遍天下無敵手。我們不做游戲,愿意和所有做游戲的公司合作;我們不做電商,可以和中國所有做電商公司合作;我們不做微博,愿意和所有做微博的合作。360是一個徹底開放的DNA,我們也希望能夠把很多合作伙伴引到360的開放平臺,和大家一起做出來豐富多彩的應用。這樣,幫助合作伙伴賺錢了,幫助他們成功了,360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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