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1999年回國創業到今天,這十年里面,很多東西都變了——海歸過時了,土鱉稱霸,我剛回國的時候期權這個詞還不存在,到現在每個創業者和員工、甚至我父母這一輩的人都聽說過。記得1999年時,我想請兩個工程師成為我公司第三和第四名員工,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承諾每個人會有2%的stock option。他們問我這stock option是什么東西,我解釋了半天,翻字典查網絡,把這個stock option翻譯成股票期權。最終他們都沒有加入,錯過了日后成為千萬富翁的機會。
期權給一個員工以一定的行權價格(strike price)——一般是一個很低的價格——在一段時間里買入公司普通股的權利。這個權利是很值錢的。我記得1999年易趣總共有400萬股,假設一個員工拿到2%即8萬股,行權價格是1美分。公司在2003年賣給eBay的時候,每股已經拆分為10股,拆分后每股4美元,那么這些期權價值是(4 - 0.01/10) × 80,000 × 10 = 3,200,000美元(行權價格可以忽略不計了)。
公司在很小的時候,付不起很高的工資,而且要員工放棄原有穩定的工作,這個時候期權就是一個很有用的東西去激勵員工。除了可以“吸引”員工加入之外,期權可以起到“留住”員工的作用。一個員工如果拿了工資或者獎金,然后離開公司,對公司肯定有損害、但對員工自己沒有損害。員工如果拿了期權,情況就不一樣了:首先,期權需要幾年(一般是3到5年)Vest,早走就少拿,如果是5年Vest,他兩年就走,只能拿五分之二。其次,一般的期權協議規定,辭職的員工在離職后90天內需要行使期權,過期作廢,這樣即使是一分錢、一毛錢美元的期權,如果是幾萬股,員工也可能要拿出上萬元人民幣才能拿到這些普通股。在公司上市前,這些普通股是不流通的,只是一張白紙而已,所以對很多員工來講,買不買是一個困難的決定。第三,一個重要的員工走了,對公司造成損失,同樣他作為股東也要承受這些損失,這也會成為促成一個員工留在公司的原因之一,或者至少不太會離開公司去競爭對手那邊去,做出對公司有害的事情。
好了,講了這些基本的概念,接下來談一些操作層面上創業者經常遇到的問題。
第一,最常見的問題是“給多少”?當然,總的來說,“給多少”主要取決于員工在公司的職位、薪水和公司的發展階段。如果我只說這些空話,可能沒有很大幫助,所以以我本人的經驗下面給大家一些大約的數字供參考。公司初創時(定義在VC進入之前),一個副總可能要2 %到5%的期權;A輪融資之后,副總變成1%到2%;B輪融資后,副總變成0.5%到1%;C輪或者接近IPO的時候,副總就是0.2%到0.5%。公司除了創始人之外的核心高管(CTO、CFO等)一般是VP的2到3倍,總監級別的一般是副總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依此類推。這只是一個大約的估計,實際操作上還有很多因素。例如一個副總可能想要更多的期權,肯把他的工資降到很低(這種人我喜歡,因為看得出他對公司的熱情和信心)。公司到后期,期權就不再以百分比來談,而是以幾股幾股來談了。
有人可能會問我如何定義副總、總監,因為不同的人定義可能是很不一樣的。我定義副總是一個能獨擋一個或幾個公司部門,管理至少幾十個人的人,是一個你可以想象在公司成熟、甚至上市后,還是一個隨著公司成長能繼續做副總的人。總監是一個在公司早期能負責一個部門工作,但在未來還看不出能夠在公司成熟后繼續獨擋一面的人,他可能成為副總,也可能成為副總下面管理一個部門中一個或者幾個分支的負責人。總監也可能是一個最核心、最厲害的技術高手。如果你對副總、總監的定義不一樣,可以對我剛才的數字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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