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問題是Vesting的問題,3年、4年還是5年?很多創業者都覺得短一些好,我覺得長一些好。做一個好公司,三年成功是非常幸運的,五年是比較正常的。你不希望你的員工過了兩年半來找你問:“我的期權再過半年就全部Vest了,請再給我一點吧。”還有一個條款是在公司上市或被賣的時候,員工沒有被Vest的期權是不是應該全部立即Vest(accelerated vesting)。這里大家沒有一個共識。我覺得可以把剩下的沒有Vest的期權Vest一半,這樣員工比較高興,覺得比較公平。同時,不全部Vest,可以避免公司上市或被賣后,很多員工都馬上走掉。
第三大問題是期權給多少人。易趣當時走的是硅谷道路,公司幾乎每個人都有期權,而且發得很早,公司剛開始就有,員工過了試用期就發。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可以齊心協力,大家一起把公司做成功,大家都高興。壞處是因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都“免費”拿到,很多人不夠珍惜,覺得期權不會值很多錢。也有些公司,走的是另一個極端,發得很晚,到了公司快上市的時候才發,而且發得很少,很多員工都沒有,或者做了兩三年以上的老員工才有。我現在參與的幾家公司,包括安居客、諾凡麥等在內,是采取折衷的方法,還是比較多的員工有期權,但不是“自動”的,而是員工的職位或者工作表現滿足了一定的標準再給,要給的話是比較多的。
第四大問題是行權價格該定多少。如果A輪的價格是2美元,行權價格應該是2美元、1美元還是20美分呢?很多 VC堅持要定為2美元,理由是如果VC不賺錢、最終退出時股價不到2美元,那么員工也不應該賺錢。我不是很同意這個觀點。首先,期權的目的就是要吸引、激勵員工,行權價格定得越低,每股期權的價值就越大,就越有吸引力。其次,在公司最終上市或賣掉時,期權的行權價格并不影響VC的回報。比如公司賣的價格是 2億美元的話,每股定價就是2億美元減去優先清算權(見上期)后再除以所有股票的數量(包括優先股、普通股及所有期權,英文叫total outstanding shares on a fully diluted basis)。理論上,正確的算法應該是(總金額+期權量×平均行權價格)/所有股票數量,但我從沒見一個投資銀行家或者并購的買家這樣算過。所以,把行權價格定得高,是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那么期權的行權價格要定得低,能有多低?這要看會計師。一般,會計師會允許一個初創企業以上一輪優先股股價的十分之一作為期權的行權價格。到公司接近上市的時候,行權價格就會慢慢接近優先股價格。上市后,行權價格一定要是上市股票的當前價格。
我是很喜歡期權這個東西的,它是小公司能夠吸引到人才并且留住人才的最大法寶,而人是公司成功最重要的東西。
作者邵亦波為易趣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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