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上3個代理商的價值出發,代理商所承擔的角色也就應運而生:代理商全面負責其所授權區域內代理品牌的渠道及終端網點覆蓋和品牌推廣工作。同時,代理商有義務和職責承擔所代理品牌在其授權區域內的品牌日常維護。從而實現品牌在區域內的銷售目標:終端網點覆蓋目標、終端網點單產目標、代理總銷量目標、新品推廣目標、促銷活動目標等。
代理商的組織架構
從代理商的價值和角色出發,代理商的組織架構也就有了對應的職責,至少需要具備3個關鍵職責:
1.承擔渠道和終端網點覆蓋的職責
2.承擔渠道和終端網點日常維護的職責
3.承擔品牌推廣的職責
基于這3個關鍵職責,代理商搭建的組織架構就必須能夠負責承擔。
承擔渠道和終端網點覆蓋的職責:這里更多地可以理解為終端網點的開發和日常管理。所以,一般意義上,這方面的職責由“銷售型”人員承擔;
承擔渠道和終端網點日常維護的職責:這里更多地可以理解為終端網點的形象維護、日常培訓和貼柜促銷等。所以,一般意義上,這方面的職責由“督導型”人員承擔;同時,也包括為終端網點的日常訂單處理等,這方面的職責由“客服型”人員承擔;
承擔品牌推廣的職責:這里更多地可以理解為終端網點的培訓、大中型促銷等。所以,一般意義上,這方面的職責由“培訓型”和“促銷型”人員承擔。
綜上,一個完善的代理商組織架構,需要包含“5種類型”的人員組成:1.銷售型人員;2.督導型人員;3.客服型人員;4.培訓型人員;5.促銷型人員,這5種人員共同組成了代理商的團隊;同時,一個組織必須要有一個LEADER(領導者)來管理,這個領導者就稱之為“品牌經理”。
最后,我們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對于代理商而言,管理和服務好終端網點是代理商最基本的職責,因此,以上的所有人員都是圍繞“終端網點”的管理而搭建的。但需要思考的是:這些圍繞“終端網點”而搭建的人員,在上下級關系,或者說匯報線上來講存在著不同的方式,比如:督導型人員是否獨立存在,還是由銷售型人員來管理,這就需要結合代理商和品牌商階段性發展的需求而定。總之,不管如何匯報,最重要的就是能夠實現品牌商和代理商制定的目標,從而,實現代理商在“覆蓋”、“服務”和“品牌推廣”方面的角色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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