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硅谷那些年,深受那些要用互聯網改變世界的人的洗腦,所以我剛回國的時候覺得,啊,創業當然是要做一個社交網站或者一個工具再不然就是一個APP咯。所以剛回國做的以及想做的都是這樣的事,而做得還很不接地氣很不靠譜。
后來有次和文心吃飯,他和我說,他以前創立博客中國,當時做得很大,流量已經做到了Alex全球排名前幾十了,拉了一筆一千二百萬美元的投資,后來一直找不到有效的商業模式,那筆投資也變成了史上最大失敗投資案。于是他發誓再都不做有流量沒盈利的項目了,開始做賣一分貨掙一分錢的全球電商Light In The Box,最后公司也在去年上市。
聽了文心這番話,我很受觸動。我發現自己其實對實際商品的興趣高于對看不見摸不著的互聯網產品的興趣。雖然去哪個公司我做的都是市場,但是給一個APP做市場推廣與給一個面包連鎖店做市場營銷還是有很大區別的。生活類的品牌(lifestyle brands),我能去講故事,去發揮創意,去把一個想法植入他人的大腦,這些都讓我感到激動。
所以后來我做的都是lifestyle brands,不管是之前聯合創立的排毒果蔬汁品牌,還是現在做的面包品牌原麥山丘。
如果這個項目整體做的事情你很喜歡,但是你喜歡的那個坑已經被別人占了呢?比如你明明想做產品,結果他們說我們有產品總監了,你去做市場推廣吧。
友盟的前cofounder文一和我說,你在一個創業公司里具體做什么不重要,離CEO的距離有多近才重要。這也是有人曾經告訴過Sheryl Sandberg的,“If you’re offered a seat on a rocket ship, get on, don’t ask what seat。”
不過,當你問“我來這個創業公司做什么”,如果對方說的是“你什么都可以做” ,那么你千萬不要加入。因為CEO很可能自己都沒有想清楚你來了之后具體要做什么。而沒有明確的職責和權力,你會處處碰壁。比如都說是做市場,你以為你之后要做的是品牌,可是人家要你做的是PR或運營,甚至是銷售。
一個公司的產品調性和目標顧客已經決定了你加入之后能做的事情的邊界。拿市場營銷來說,如果一個公司打低價切入這個牌,而目標用戶大部分為三四十歲的中低端人群,這就決定了你要做的就是運營和PR,講故事有什么用。
加入原麥山丘是杜雪騫的介紹,他既是創業者也是投資人。實際上杜雪騫最早找我的時候,其實是想讓我加入他的松鼠互聯,我說做老年智能產品市場肯定大,但我來做不行,我爸媽都才50呢,我完全不了解這個市場,他們的痛點我真心抓不住。
你不可能賣出自己都不會買的東西。
第三個問題,我們這些人能一起做事么?
好點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好點子誰來做。
哎,說起這個就一堆傷心事。
加入第一個創業項目的時候,我和那兩個合伙人只聊了兩次,想了想這事情靠譜,就熱血加入了,可是后來發現創始人是一個沒有契約精神的人,A輪前后另兩個cofouner和其他負責人都沒有按照之前的約定拿到股份期權,我也“凈身出戶”。第二次加入一個創業項目,創始人特別nice,行業也是特別火的一個行業,又是才聊了兩次就決定加入了。但才一個月我就發現自己和他的經歷、背景、思維方式、做事方式都差異太大,這真的是基因的不同,多久都不可能磨合,只能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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