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理財:賣住宅投資商鋪 賣哪套有講究 李小姐在廣州從事物流行業多年,年收入16萬元左右,現在存款約12萬元,無其他風險投資。具備理財意識的她已擁有三套物業,一套位于珠江新城,80平方米63萬元,房產證出證時間在5年內;另外兩套房均在海珠區,是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投資的一房單位,出房產證已夠五年。海珠區這兩套房現出租,購入價25萬元、50平方米的一套單位,月租1000元/月,另外一套購入價20萬元、40平方米的單位,現租800元/月。 李小姐想將其中兩套物業賣掉進行新的投資——購買商鋪,但心里沒什么把握,她想知道應怎樣處理這幾套物業以及怎樣的理財計劃才適合她。
理財專家:廣州融成理財按揭部總監 方創波
融成理財認為,首先應計算出租兩套房的年回報率:
目前兩套出租房的年回報率:[(1000元/月+800元/月)×12月÷(250000元+200000元)]×100%=4.8%
理財專家認為,這兩套房4.8%的回報率相對較低。考慮到商鋪出租租金較高,而且未來升值空間較大。李小姐考慮投資商鋪的想法是可取的,可將其中兩套物業出售,湊足首期款,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商鋪,再出租,以租養供。
第二步,在三套房中選擇要出售的物業。
珠江新城物業出房產證未滿五年,如果此房出售的話,須交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合計630000元×6.5%=40950元。出售成本高,利潤空間縮減,不劃算,再加上珠江新城的樓價仍有上漲的預期,因此建議繼續持有。
而海珠區的兩套房,出房產證已滿五年,交易時需交納的稅費較少,加上出租的回報率不高,因而可考慮將海珠區兩套房出售。
第三步,計算商鋪的年回報率
將海珠區兩套房出售,初步估算可得收入250000元+200000元=450000元,加上現有存款120000元,合計570000元。
李小姐可考慮購買900000元左右的小區鋪,面積45平方米,以500000元作首期款,貸款400000元,貸款期限10年,每月供款40×116.68(每萬元每月供款額)=4667.2元。
將該商鋪出租,預計可得租金收入每月6000元,可以實現以租養供。目前此類小區鋪在海珠區或白云區的新建小區都可以找到。
預計年回報率6000元/月×12月÷900000元×100%=8%。
理財專家提醒:
李小姐購買商鋪后,鑒于固定資產投資比例偏大,如果再有大額銀行存款,建議購買定期國債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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