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責任是什么?網上流傳著這樣三種老板另類的定義。一個是,老板是老是拍板的人;另一個是,老板是老是叫板的人;再一個是,老板是老是板臉的人。看來,老板除了“比較板”之外,似乎大家并不清楚,老板究竟是干什么的?
不過,既然大家都不清楚,那管理學教授們就有了發揮空間了。于是,有人就提出,老板的責任,應該按照“三不去”原則來做。就是有些事情“不去看”,有些事情“不去聽”,有些事情“不去做”。為了讓自己的觀點更有說服力,這些人還搬出了萬科王石的故事。說是有一天晚上9點左右,王石聽到有人按他家的門鈴,他在上面問:誰呀?下面的人說:我是某某,來向您匯報一下工作。王石說:現在是下班時間,你要爬山,可以來找我,你要匯報工作,請明天到我的辦公室找我。
這個故事的創作者解釋說,如果王石同意了這個經理來匯報工作,別的經理會怎么想呢?于是大家紛紛在下班以后找王老板匯報工作,那他們上班做什么呢?上班就只好在辦公室玩耍,想著如何在晚上匯報工作。都這樣,企業哪里還有什么未來?所以王石的觀點是對的,下班就讓工作走開!除非出了公司要倒閉的大事,否則不要找老板,經理們自己去處理,這才是考驗經理水平的時候。故事創作者的結論是,看不見、聽不到、做不到的老板,才是好的大老板,否則就是小老板。
我不好用粗話來表示自己對這種觀點的蔑視,所以我只好說,現實世界中,尤其是在中國,有幾個人真的敢稱自己是大老板?我們的管理學又是從什么時候開始,利令智昏到只為了培養大老板而存在?
王石的這個故事也許是真的,也許是假的。即使是真的,我也只能說,王石當時可能僅僅是心情不好或是對這個人“不感冒”而已。我們可以看看王石的書,字里行間充滿著對萬科的驕傲和關心,三句話里面就有兩句是“萬科”而不是“王石”。這樣的人對萬科采取“不聽”、“不看”、“不做”的態度,是根本不可想象的。王石,不過有王石自己的方式而已。
當然,老板并不是什么都要做,什么都要管。老板有自己的責任,他應該管的是資源,這包括內部資源和外部資源,并試圖將之盡可能最大化。問題在于,這樣的職責描述,表面上雖然異常清楚,但實際等于什么也沒說,因為人們并不知道,老板究竟應該具體做什么。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很簡單。老板要做的事情是,圍繞資源,做好發展與控制兩個方面的事情。發展是擴大資源,企業做大,是通過資源的擴大而實現的;控制是調配現有資源,使之發揮最大效率。作為企業最高領導人,工作看似復雜,千頭萬緒,喧囂而又熱鬧,其實萬變不離其宗,發展和控制,就是老板工作的核心。至于是用王石那樣的瀟灑方式,還是用張瑞敏那樣刻板的方式實現,那其實根本無所謂。
資源的調配與控制之道是一門學問,比方說,很多人張口就說家族企業最差勁,“任人唯親”,其實不那么簡單。柳傳志算是國內最知人善任的企業家了,他就對家族企業的運轉機制專有研究,提出來聯想要成為“沒有家族的家族企業”。
娃哈哈的創始人宗慶后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創業這么多年來,他最大的一次失誤就是用了浙江省某廳的一名前處長。宗慶后給了他500萬元的資本金,讓他自由發揮。沒想到這位經理以“娃哈哈進出口公司”的名義,四處貸款炒期貨,最后給宗慶后炒來了3000萬元的債務。宗慶后說:“3000萬元實打實的,我們賣水的,我都不知道要裝多少汽車,多少火車皮!”心痛之情溢于言表。
東方的家族企業的確存在“任人唯親”的現象,不但中國廣泛存在,日本和東南亞也如此。原因在于東方的社會環境與西方大為不同。東方社會進入現代社會的時間遠比西方為短,從日本明治維新算起,也沒多長時間,所以東方社會的法治意識和環境要遠比西方差。但東西方的社會環境雖然不同,企業老板們追求忠誠度的意愿卻是相同的,這樣一來,東方企業的解決辦法自然就是向著“任人唯親”的方向發展了。
要知道的是,中國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員工侵占私營企業的財產是不算犯罪的,只有侵占國有企業的財產才算犯罪。要知道的是,職務犯罪,只是在近年才被國內法律界所接受,在過去順手牽羊,搞點外快,法律是根本不管的。面對如此不平等的法律環境,私營企業又能怎么辦?當然是只能利用親屬關系在一定程度上來確保員工的忠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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