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擔保貸款“門檻”又低了個人貸款上限增至10萬元
吉林日報7月14日電(記者楊寶迪通訊員孫鶴)13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多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進行調整。今后,個人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萬元。
進城創業農民將成扶持對象
吉林省將嘗試將小額擔保貸款對象擴大到進入城市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對進入城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農村勞動者,符合《吉林省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中從事個體經營人員貸款條件,并具備償還能力的,可以憑《暫住證》,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但其反擔保人必須是黨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
可省內異地申請貸款
今后,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將得到貸款重點扶持,以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再就業。同時,小額擔保貸款將實現省內異地辦理。今后,持有我省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在省內異地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可在當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貸款上限增至10萬元
今后,我省地級以上城市(含延吉市)已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且按期還款人員,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其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萬元。同時,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流動資金貸款,其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對項目貸款,期限最長可放寬至三年。
信用社區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
我省將建立信用社區、創業培訓和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對貸款回收率在90%以上的信用社區,每年按照貸款實際回收金額的1%給予獎勵;對貸款回收率在93%以上的信用社區,每年按照貸款實際回收金額的1.5%給予獎勵;對貸款回收率在95%以上的信用社區,每年按照貸款實際回收金額的2%給予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