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融資
銀行融資是現階段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除傳統的流動資金貸款外,針對中小企業普遍缺少抵押品的特點,還有以下幾種特殊貸款:
應收帳款質押貸款:應收帳款質押貸款是指生產型企業以其銷售形成的應收帳款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的授信。用于質押的應收帳款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應收帳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并由購買方驗收合格,購買方(應收帳款付款方)資金實力較強,無不良信用記錄,付款方確認應收帳款的具體金額并承諾只向銷售商在貸款銀行開立的指定帳戶付款,應收帳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日等。應收帳款的質押率一般為六至八成,申請企業所需提交的資料一般包括銷售合同原件、發貨單、收貨單、付款方的確認與承諾書等。其他所需資料與一般流動資金貸款相同。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與銀行承兌匯票相比,盡管商業承兌匯票無銀行信用擔保,只有出票人(相當于前述應收帳款付款方)的信用擔保,但對于銷售商來講,由于容易取得付款方的認同與配合,而且操作規范,因此銷售商仍樂于接受。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實際也是應收帳款融資的一種形式。由于無銀行的信用擔保,因此貼現銀行對銷售商及其下游付款方的資信要求較高,只對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辦理此項業務。近來,建行等一些銀行還推出了無追索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服務,即銀行放棄對貼現申請人(銷售商)的追索,只享有對付款方(出票人)的追索權。因此,對那些需改善財務指標的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來講,可積極嘗試向銀行提出無追索貼現申請。
應收帳款信托貸款:應收帳款信托貸款是指以申請企業作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銀行作為受益人,三方共同簽訂信托合同。企業將應收帳款委托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負責監督企業對應收賬款的回收工作。應收帳款的收益歸銀行,同時銀行和該企業簽訂貸款合同,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由于這種操作方式利用信托財產獨立性的特點,將應收帳款安全隔離為信托財產,與前述應收帳款質押相比,提高了銀行貸款的安全性,而且對融資申請企業來講,只是會增加一定的融資成本,因此,對銀行與企業都會有較大的吸引力。
融資租賃方式:融資租賃對企業來講,其實就是一種分期付款,可減輕短期內的現金流壓力。對于那些需要大型機電設備、大宗原材料采購的中小企業來講,融資租賃不失為一種好的融資方法。
保理融資:是指銷售商通過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帳款轉讓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行為,分為有追索與無追索兩種。前者是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在追索應收帳款付款方之外,還有權向保理融資申請人(銷售商)追索未付款項,后者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只能向應收帳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權。
動產質押貸款:企業可用于質押的動產主要包括產成品、原材料等。由于動產的流動性與不可控性,目前國內部分銀行與倉儲公司或物流公司合作,推出了監管倉倉單質押貸款這一新品種,操作要點是:申請企業將動產運至指定的物流、倉儲公司的監管倉,物流、倉儲公司向申請企業出具倉單,并交付銀行,銀行據此發放貸款。當申請企業需支用該部分動產時,需征得物流、倉儲公司及銀行的雙重同意。若由于物流、倉儲公司工作失職,導致銀行抵押物落空,則物流、倉儲公司需向銀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集合委托貸款:一般由銀行根據申請企業的項目建設與資金需求情況來發起,但此類項目必須有明確、穩定的現金流,出資者需承擔貸款風險。對于那些擁有優質項目資源的中小企業來講,如其項目能取得銀行的間接貸款承諾,獲得銀行發放的集合委托貸款,其融資成本將可下降一至二個百分點。
買方信貸:顧名思義,買方信貸是指銀行向銷售商的下游客戶(買方)發放的、專門用于購買銷售商所售商品的貸款。以此,銀行間接支持了銷售商的貨款回收,改善了銷售商的現金流量。這種貸款一般由銷售商負責安排,并可為買方提供貼息便利。對于那些下游客戶資金實力雄厚或信用記錄良好的中小企業,可廣泛采用此種方式來促進銷售。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后向銀行申請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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