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準則:
(1)要對本企業和本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持肯定態度并充滿熱情;
(2)要明了自己的交易底限,如果認為必要甚至可以放棄會談;
(3)要記住和創業投資人建立一種長期合作關系;
(4)要對尚能接受的交易進行協商和討價還價;
(5)要提前作一些了解如何應對創業投資人的功課;
(6)要了解創業投資人以前投資過的項目及其目前投資組合的構成;
六不要準則;
(1)不要逃避創業投資人的提問;
(2)回答創業投資人的問題不要模棱兩可;
(3)不要對創業投資人隱瞞重要問題;
(4)不要希望或要求創業投資人立刻就是否投資作出決定;
(5)在交易定價問題上不要過于僵化
(6)不要帶律師去參加會議。
最后就創業投資人的典型提問列示如下,包括產品、競爭、市場、銷售、生產、供應、人員、財務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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