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案
“績效工資無配套細則”
人物:豐臺區某醫療機構工作人員
昨日,豐臺區某醫療機構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盡管進行了幾次工資改革,但由于一些改革缺少配套的細則,不少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屬于老制度與新制度的混合體,而這也導致了單位不同而引發的工資收入差異。
該人士還認為目前可以實現相對統一的就是基本工資,也就是事業單位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而造成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差異的,主要來自于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津貼補貼每個單位有很大區別,單位不同,效益不同,都會造成津貼補貼的差異。”她說,一些事業單位存在午飯補助、水電補助、通訊補助、住房補助等多個名目,還有一些補助并不叫“補助”,但性質也類似于補助,如職務補貼,根據不同職務的人,設定不同的消費金額。
她表示,目前自己所在單位尚未實施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改革也在逐步推進,目前還沒有到我們領域,也沒有細則。” 本報記者 王佳琳
“崗位工資業內已統一”
人物:殯葬行業工作人員
“殯葬職工很辛苦,尤其是一線職工,職業很特殊,待遇并不高。”昨天,北京市殯葬部門一人士表示,殯葬管理部門現已經成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履行對殯葬行業的管理職責。目前,按照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的要求,殯葬職工的收入主要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另外還有一些津貼和職務補貼。目前,殯葬職工已經都納入醫保。
據悉,一名科級干部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加起來不到3000元,不過加上津貼等,大概能接近5000元。目前,對于從事不同工種的殯葬職工,其崗位工資不盡相同,但在整個殯葬行業內部已經基本實現統一化。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摘錄
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工作人員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組成。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執行國家統一的政策和標準。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分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待遇。
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一般訂立3年至5年的合同;對人員流動性強的崗位,可以訂立3年以下的合同;對相對穩定的崗位,可以訂立5年以上的合同。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工作人員,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該工作人員訂立聘用至其退休的合同。
提意見方式:
1,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2,寄信至北京市2067信箱,注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征求意見”
3,電郵sydw@chinalaw.gov.cn
■ 進程
●2003年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提出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2008年3月 原人事部會同中央組織部起草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批。
●2011年3月 中辦國辦發出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1年7月 國辦為落實兩辦改革意見,出臺了9個配套改革規定。
●2011年11月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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