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前幕后
之后,徐進華拒絕向一茶一坐支付合同規定的管理費、服務費,加之芳匯店業績本就不太好,一茶一坐于2008年年底關了徐進華的店。同樣的原因同樣的時間,馬英的店、譚雪梅的店也被一茶一坐關掉了。
2009年初,徐進華聯合加盟商馬英等,將一茶一坐告上了法院。一茶一坐則向法院對徐進華等人提起了反訴,狀告他們各有數十萬元不等的應付款久拖不付。
這場官司一打就是兩年。
對于本案的性質,徐進華及其律師胡炯明的觀點,同法院的主張產生了巨大分歧。徐進華及其律師認為,一茶一坐強行占有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權、扣押公章及營業執照等財物、違約進行經營管理,并且所簽合同文本不全,多處不符合相關法規,內容明顯自相矛盾。他們認為,芳匯店實質上已成為一茶一坐的直營店,所簽特許經營合同和委托合同已不成立,法律尊重事實,因此一茶一坐應該賠償徐進華全部損失近560萬元。
而一茶一坐和法院卻認為,二者的加盟關系是成立的,雙方的糾紛在于芳匯店的裝修造價過高,支出混亂,一茶一坐應予賠償徐進華超額部分。
最終,法院于2011年4月判決一茶一坐賠償進華公司經濟損失70萬元,進華公司需支付一茶一坐應付款32.64萬元,金額相抵,一茶一坐向進華公司支付37.36萬元,雙方了結。
同一家法院對馬英、譚雪梅和莊浩案的判決也大致如此。
徐進華當然不服,決定不顧一切上訴。下一場官司大戰將不可避免……
記者手記:
在采訪這個選題的過程中,記者一直有個疑惑,一茶一坐2005年開始招加盟商,十幾家加盟商大多數的遭遇和結果都同徐進華類似,一茶一坐究竟意欲何為?
或許有個猜測能夠幫一茶一坐“自圓其說”。一茶一坐一直夢想在美國納斯塔克上市。于是2005年至2008年期間,一茶一坐總共經歷了三輪融資。但是一茶一坐一直虧損,為了提高增強盈利能力,一茶一坐一邊用融得的資金開直營店,一邊又想出了一個開加盟店的新辦法——
從2005年開始招加盟商,用加盟商的錢來建店,然后用上面寫到的種種方法、步驟,將加盟店的控制權、經營權掌握在自己手里。
從徐等人的表述看,在加盟店的裝修工程、設備采購、原料采購等多方面一茶一坐都有操作空間,甚至可以利用掌握加盟商公司法人章、公章、財務章的便利,直接將錢劃走,所以才出現“一次采購豬肉35噸”的可笑的后補發票。
退一步說,如果加盟店這樣折騰下來還能正常經營盈利,并保持強勁增長勢頭。一茶一坐就以雙倍開店價格將其收購,以其強大的贏利能力增加上市砝碼,這樣皆大歡喜。
如果加盟店經不起折騰倒下了,一茶一坐就將加盟店直接關了,所謂“加盟有風險”……
然而這樣的公司能順利上市嗎?十幾起加盟商官司纏身,至今沒聽說它上市之事。
而以上的推測是否成立,記者也嘗試多方聯系一茶一坐,希望得到確認或是解釋。遺憾的是,截至發稿,一直未能與其聯系上。
此外,記者還在網上查到了一則不太起眼的消息:早在2004年底,一茶一坐就有了一個牛氣的后臺老板——鼎新集團(康師傅所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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