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5日發布了《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以下簡稱三五改革綱要),針對當前中國司法體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系統部署2009年至2013年法院改革各項措施。這標志著人民法院新一輪改革全面啟動。
“科學高效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前提和保障。”據了解,三五改革綱要是繼1999年、2005年發布的兩個司法改革文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新的指導性文件。
參與三五改革綱要起草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蔣惠嶺說,“人民法院經過一五、二五司法改革,在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有了一定的發展完善,但是與日益增長的人民群眾對司法的需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在這種形勢下,開展新一輪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已經迫在眉睫了。”
翻閱三五改革綱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成為人民法院改革遵循的首要原則。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黨的統一領導下,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積極穩妥,循序漸進,自上而下,總體規劃,分步推進,確保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
據了解,三五改革綱要確定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基本任務和目標是:進一步優化人民法院職權配置,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隊伍建設,改革經費保障體制,健全司法為民工作機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對不足的矛盾,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蔣惠嶺說,根據最高法院自身調研的情況,為解決人民法院科學發展中存在的體制性和機制性障礙,將“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期待解決的司法問題”、“解決影響人民法院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等改革任務也寫進了三五改革綱要,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工作亮點和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
對于人民群眾反響強烈的“執行難”問題,三五改革綱要中提出措施,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的執行體制,嚴格規范執行程序和執行行為,提高執行工作效率。
三五改革綱要提出,要加強和完善審判與執行公開制度,研究建立裁判文書網上發布制度和執行案件信息的網上查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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