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市政府與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簽署的在本市共建以創業帶動就業試驗區備忘錄的相關要求,提高本市創業培訓的成功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將聯合在全市組織實施“創業能力測評”項目。
測評對象是具有本市戶籍(含外地生源在津集體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失業人員、失地農民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企業的在職人員,具有創業意向,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上,需要參加免費創業培訓和即將進行職業生涯設計的,均可向所居住的轄區或學習的院校申請參加創業能力測評。
測評點位名稱為“創業能力測評區”,全市設置測評點位45個,每個點位配置3臺至4臺計算機、1臺打印機。市級在創業培訓指導中心、中天人力、北方人才市場設置測評點位。區縣在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含塘沽、漢沽、大港、開發、保稅、園區)的創業服務中心設置測評點位,未建創業中心的區縣可在人力資源市場設置測評點位。高校由市教委推薦,實行準入制,在提交開展創業能力測評申請并具備條件的院校設置測評點位(20個左右)。
測評操作流程是,符合測評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學年學生還須持學生證)可到任何一個創業能力測評點提出測評申請。測評指導工作人員接到申請后,應做好相關證件的核查工作,并告知申請人每人只能參加一次本系統測評和有關測評的操作細則。申請人測評完畢后,測評指導工作人員應及時收取個人測評報告,并根據測評結果對申請人進行分析說明后出具《創業能力測評結果報告》。申請人可憑《創業能力測評結果報告》到創業培訓機構選擇更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和指導。測評指導工作人員應根據申請人測評報告顯示的分數進行綜合評判,并給予申請人導向性建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創業勝任力較強,培訓需求較低的人員,建議其參加改善企業或擴大企業培訓。對創業勝任力較強,培訓需求較高的人員,建議其參加創辦企業培訓。對創業勝任力較弱的人員,可告知其不太適合創業,建議其參加技能培訓,選擇就業。參加創業培訓遵守自愿原則,凡參加過創業能力測評,本人參加創業培訓意愿較強的,可不考慮測評結果,均可參加系統的創業培訓。測評人數實行總量控制,其中市、區二級的測評點每年不應超過500人,高校測評點每年不應超過本校畢業學年學生總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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