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十二五”開出的民生大單,不再成為政府的民生欠賬,更不至于變相增加民間稅費負擔,政府的轉型是關鍵 “十二五”規劃建議開明宗義,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而最終都須達至保障和改善民生這一落腳點,因而,它堪稱中國首部“民生規劃”。 規劃建議稿專門設置一節,闡述“加強社會建設,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對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醫療衛生改革提出了原則和方向。 此外,作為保障擴大內需戰略的重要舉措,建議提出“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其重點,一是提高中低居民收入,增強居民的消費能力;二是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費預期,即要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會事業比重,擴大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與以往相比,“十二五”規劃建議對民生目標提出了全面要求,但這也意味著未來五年,政府需要拿出更多“真金白銀”,去促進就業、擴大消費和改善民生。 然而,允諾容易落實難,實現以上美好愿景,現實問題是,錢從何來? “擴大責任”與“降低收入”矛盾 2010年,中國GDP增長高出10%在望,“十一五”GDP年均增長將達10.9%。同期,中國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年均增長將超20%,年均增加9500億元左右,接近1998年的全國財政收入。 基于有財力高增的保障,“十一五”政府“保民生”的基調逐年加強,多項改善民生的舉措得以啟動。比如,自2005年起在城市連續五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07年開始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09年在全國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過去五年,伴隨民生的改善,財政收入也以高出GDP近2倍的增速飆漲。而政府性收費和基金、土地收入等多以更高速度增長,導致全口徑的政府收入增幅超過一般預算收入,政府財力可謂異常豐裕。其直接結果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 雖因口徑等因素所獲結果略有差異,但相關研究都表明,目前中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經超過30%。 中國社科院財貿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主持的課題組,以及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測算分別顯示,2009年中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為32.2%和34.06%。之前,由北京大學-林肯研究院滿燕云教授負責的課題組,計算得出2007年中國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就已達到32.28%。 那么,未來要落實“十二五”的民生大單,是否意味著政府收入規模將達到更高水平?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宏觀經濟和公共政策問題,因為這一指標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到民間投資、消費激勵以及企業和居民負擔問題。”滿燕云說。 周天勇認為,從發展中國家來看,政府實際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過高,會對創業、投資和就業帶來不利影響。他說,“在中國還沒有進入發達國家行列之前,應法定政府收入比例不超GDP 30%。”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共認為,“十二五”期間,應該著力提高政府預算內收入、尤其是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同時降低預算外收入所占比重,尤其是要清理亂收費。應控制政府收入增速,但不能降低政府收入的總體規模。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的研究認為,“十二五”期間,中國全口徑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受土地出讓金的影響,大約會在31%-33%之間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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