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辟新財源 面對中央開出的民生大單,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方政府也叫苦不迭。 “現在是中央請客,我們埋單。”西部某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稱,這幾年中央保民生政策不斷加碼,但很多需要地方拿錢來落實,而地方財政收入增長受限制,沒法兌現這些政策,地方政府只好欠賬,結果是中央出臺的改善民生政策越多、力度越大,地方的民生欠賬也越多,成為近幾年來地方新增債務的重要來源。 有些民生支出是一次性的,而多數民生支出一旦設立或提高,需要政府有足夠財力保障長期供給,如提高教師工資、退休人員工資、社會保障水平等。 對地方政府的難處或困境,中央政府主要是通過轉移支付來緩解。“十二五”期間,提高地方政府自有財力將成為解決問題的另一途徑。 “十二五”規劃建議中,“促進就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等表述,無不讓公眾歡呼雀躍。但是,欣喜過后,公眾或許不得不面對這樣的現實,伴隨民生的改善,政府稅收的增加將先期而至。 首先,延遲近四年的資源稅改革,于今年6月啟動,首先在新疆對原油、天然氣開始按5%的稅率從價計征,下一步將擴展到煤炭等其他礦產資源,改革范圍也將擴大到全國,資源稅征稅品種也將逐步增加。改革的結果是資源稅稅負水平將大幅提高。 10月底,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車船稅法,擴大了車船稅征稅范圍,總體提高了車船稅稅負水平。盡管車船稅與屬于中央稅種的車輛購置稅、消費稅中的輪胎、汽車、成品油稅目交叉重復,但作為地方稅種,2009年車船稅收入僅為186.5億元,具有較大增長潛力。作為首部提請人大立法地方稅種,借立法契機,中央為地方政府增加財源的用意凸顯。 規劃建議所提“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的改革,消費稅征稅范圍有望擴大,更多的奢侈品可能被納入征稅范圍,對不鼓勵消費或可能導致環境污染的商品的稅負有望提高。 另一重大的增稅改革,就是準備了六年之久的房地產稅,“十二五”必將登臺亮相,對居民非經營性房產開始征稅,被賦予完善分稅制的重任。它也可望為地方政府提供穩定財力,借此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此外,“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開征環境保護稅,也有望成為地方政府的新財源。 一項可能帶來減稅的改革,是“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其改革目的是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營業稅不能抵扣,導致服務業稅負相對過高的問題。但此項改革涉及中央地方收入的調整,難度較大,可能仍會走漸進改革的路徑。 “十一五”期間稅制改革的特點是有增有減,但總體減稅,中央稅收減少較多。“十二五”期間的稅制改革,依然會延續有增有減的結構性特點,但改革的整體結果可能是增稅,主要是地方政府收入增加,以滿足地方政府越來越大的民生支出。 由此可見,社會公眾翹首渴盼的減稅,極可能在“十二五”落空。對此,陳共認為,目前稅收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過低,2009年僅為17.5%,應提高稅收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政府收入保持一定規模。“應該清理不合理的政府收費,而不是減稅。” 如何讓“十二五”開出的民生大單,不再成為政府的民生欠賬,通過增加稅收落實承諾是手段之一,但這不應是全部。根本出路還需推動改革,推進政府轉變職能、壓縮政府經濟建設支出,削減行政費用、提高行政效率等,只有采取綜合改革措施,改善民生才不會停留在規劃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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