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長春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于推進自主創新能力躍升 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意見中,對長春市推進自主創新能力躍升,實現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率先發展作出了指導性意見。
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加大補助、減稅力度,激勵企業成為自主創新投入主體。設立企業研發投入補貼專項資金,對研發投入年增長30%以上、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3.5%以上科技企業,按實際投入研發經費的15%標準給予補貼,年度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鼓勵企業創造自主品牌。支持企業進行新技術開發和新產品創造,將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作為其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立項和驗收的重要指標。推進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工作,對入選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
大力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啟動創新型企業試點,重點支持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廣闊、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自主創新企業集群。
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加快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海外學人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降低企業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形成由點向面輻射的集群式孵化、創業與產業化相銜接的鏈條式孵化格局。
創新科技中介服務。大力培育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不斷擴大技術經紀人隊伍,加快完善長春技術產權交易網,進一步活躍技術市場,逐步形成交易主體與形式多元化的技術市場網絡。
鼓勵科技成果面向市場實施轉化。
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全力支持長東北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和發展。
推進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發揮開發區、創新園區帶動和引領作用。
引進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設立高端人才引進專項資金,對認定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后連續3年發放每年最高100萬元的生活補貼,對引進國家“千人計劃”人選給予1000萬元資助資金;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進行長春市產業關鍵技術研究與開發的,擇優給予項目啟動經費;引進人才攜帶科技成果在長創辦企業的,給予公司注冊資金50%、最高200萬元資助。
支持保護創新型企業家。經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和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高級技術、高層管理人員,年薪12萬元以上,且所處企業當年銷售收入和上繳稅收增幅在20%以上的,其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市、區留成部分,由同級財政分別按比例獎勵給個人創新創業。
重視壯大重點領域創新型專門人才隊伍。定期發布急需緊缺創新人才目錄,引導各級各類人才向支柱優勢產業和重點企業集聚,加快打造具有長春特色的產業人才高地。
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對高校大學畢業生的職業技能培訓實行“零收費”;對高校畢業生到長春市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實行“零門檻”;對高校畢業生成立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企業的實行“零首付”。
完善“四位一體”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充分發揮企業和戰略投資者的主體作用、高校院所源頭作用、政府引導作用、金融機構支撐作用,進一步完善企業、科研院所及高校、政府、金融機構“四位一體”發展模式,由一汽集團、長客股份、大成集團、光機所等單位牽頭組建三大類10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建立多元投融資體系。
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自主創新體系。加快推進科技體制改革,著力培育大膽創新的文化氛圍,加大獎勵力度,對在自主創新實踐中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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