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貴州完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以創業項目帶動就業。
貴州省日前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高校畢業生申辦非法人企業不受出資額限制,申辦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分期到位的原則。高校畢業生申辦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意見要求,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就業的積極作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享受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
意見還提出,高校畢業生領辦創業項目并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一次性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持《貴州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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