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多數的家族企業,如果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可以進行身股的激勵:
1.處于創業期;
2.規模不大,業務模式比較簡單;
3.企業的盈利點主要來源于員工的積極性;
4.相對適用于服務行業,如:餐飲、連鎖經營、商業貿易等。
案例1:
天津WG集團,是一家從事五金代理和零售的企業,集團有26家門店、500人。每個店都說自己人手不夠,但是公司連年虧損,管理落后,效率極低,瀕臨破產的邊緣。這是因為原來的激勵制度使得員工沒有工作積極性,但當推出“442”的身股激勵機制,即以去年的利潤為基數,今年利潤增加的部分40%上繳公司,40%分給店長,20%分給員工,結果兩個月內企業的人數裁掉了100多人,公司利潤卻直線上升。
隨著企業的發展和壯大,單純的身股激勵可能還不夠,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二:一是員工有錢了,可能產生惰性;二是身股畢竟是沒有繼承和轉讓的分紅權,員工可能關心短期的利益,而忽視企業的長期發展。
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呢?可以通過制度的設計將身股逐步轉化為銀股或期權,讓員工有條件地將身股分紅獲得的利潤用于購買公司的銀股或期權,這樣就做到了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的統一。
案例2:
浙江的服飾企業N公司,它有直營和加盟代理兩種盈利模式,但是直營店的效益一直不如加盟代理,自己賣反而不如別人賣賺錢,這是為什么?還是激勵制度的問題。我們首先對這個公司的25家直營店進行了數據分析、實地調研和訪談跟蹤,按照業績分為盈利店和虧損店,先做身股激勵,盈利店以上一年的利潤額為考核指標,超出上一年利潤的40%上交公司,60%用于激勵店長和員工。虧損店以扭虧為考核指標,所得利潤的30%上交公司,70%激勵店長和員工,扭虧后第二年按盈利店政策進行分紅。
對于業績非常優秀的店長和店員,他們設計了員工的內部創業計劃,員工用身股分紅購買銀股成為所在直營店真正的股東,最大額度為20%。若資金缺乏,可考慮暫時入資10%,其余的10%向公司貸款,公司收取利息。在銀股股權兌現之前,只享受10%的銀股分紅+20%的身股分紅。每年分紅得到的錢,60%~80%先還給公司,用于兌現余下的銀股。銀股全部兌現完成后,店長可享受20%的銀股分紅+20%的身股分紅。這個方案很得老板和員工的支持,效果很好。
對于有上市可能的公司,期權激勵的作用更為顯著,這種被授予的股份可以是身股,也可以是銀股;可以在工商注冊,也可以不注冊;受公司法等法律約束。期權的購買價格可以為零,也可以為某個事先確定的價格;被激勵的對象可以選擇購買也可以放棄,非上市公司也可以采用期權激勵。
期權激勵的主要對象是公司高管,使高管在未來的某個確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顯然,當公司股票價格高于授予期權所指定的價格時,高管行使期權購買股票,可通過以指定價格購買、市場價格賣出就獲利。由此,高管會有動力提高公司內在價值,從而提高公司股價,并可以從中獲得收益。
家族企業的文化再造
家族企業進行股權激勵制度的變革后,由于制度的創新,必然帶來企業文化的再造,這會發生兩個轉變。
對老板而言:是從“家族文化”到“企業文化”的轉變
家族不但是中國人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核心,也是政治生活的主導因素。所謂“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齊家,治國,平天下”。“積家而成國”、“家為邦本,本固邦寧”。由此可看出“家”在我國傳統文化中的特殊地位。在家族企業的初創階段,企業的核心人員是以企業家為主的家族成員,因此這時的企業文化往往帶有家族文化的烙印,是家族信念和價值觀的體現。這種家族文化具有強大的凝聚力,使得家族成員對于家族的事業會表現出無比的忠誠和團隊精神,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家族企業的發展。
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和內部條件的變革,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業務量和人員不斷增加,原有的家族文化就面臨挑戰,尤其可能體現在對人才引進的局限性和排他性上。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變革激勵制度,才能讓更多的員工參與到企業管理中來,讓更多的人才把他們個人的發展和企業的發展真正統一起來。這時,“家族”其實在漸漸變成一個更大的概念——“企業組織”,家族文化則有了更廣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內涵,會逐步轉變成為更加多元、包容和規范的企業文化。
對員工而言:是從“打工文化”到“創業文化”的轉變
在家族企業工作的員工,不少都抱有一種強烈的“打工心態”。他們會認為,企業是某個家族的,而自己是一個“外人”,只在這里謀生而已,很少有員工會樹立一種與企業共存亡的觀念,忠誠度較低。雖然很多家族企業為加強凝聚力花了很多心思,在企業文化的建設上極力突出以人為本的觀念,但也很難改變員工的這種負面心態。可家族企業在進行股權激勵的改造后,奇跡會出現。由于員工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直接聯系起來了,員工的心理會發生極微妙的變化,員工變成了“自己人”,由為企業干變成了為自己干。
河南BX超市連鎖企業的張總這樣總結:“給員工身股分紅和以前的發獎金效果是不同的,員工會覺得企業有我的一份,我拿到的是和股東一樣的分紅,而且自己又沒有花錢。我是依靠我的業績和勞動獲得的這種權利,所以員工會把自己真正當成企業的主人翁。”
前面的案例2也告訴我們,創業計劃使得優秀的員工通過入股的方式成為了企業真正的所有者,在企業的幫助下自己當上了“老板”,圓了一個創業夢,這時企業內部消極的“打工文化”就會逐步轉變成為積極的“創業文化”。
可見,家族企業的股權激勵不僅僅是一種產權制度的創新,更是一場意義深遠的文化變革,通過股權激勵,員工真正變成了企業主人,實現了創業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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