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李克強總理提出的要“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為原本不登大雅之堂的互聯網金融正了身份。
事實上,從最初的沒有P2P這條法定登記類目到“金融信息服務”資質的頒發,從無規章制度到《網貸行業準入標準》的出爐,再從“三無”到“兩會”決策層釋放的監管明朗化,互聯網金融一路走來,正應了那句“多年媳婦熬成婆”。
債權轉讓提升流動性
自“余額寶”橫空出世以來,各路類余額寶產品不絕于耳,其中紛紛效仿的一條便是“T+0”贖回。因為,這恰恰滿足了投資人對產品流動性的需求,即一旦有任何壞賬的信號,投資人即可取回本金。從根源來講,這是安全性需求。
與T+0贖回需平臺墊資不同,一些P2P平臺通過債權轉讓功能建立內部二級市場,讓P2P投資人的債權在二級市場上與其他投資人之間進行自由流動,從而增強產品流動性。這樣做的優勢在于當原有投資人需要提前收回投資款時,即可通過在所投資的P2P平臺發出債權轉讓申請,一旦找到該平臺上的受讓人,原有投資人即可提前退出投資,順利回籠本息。
為了平衡各方利益,P2P平臺的債權轉讓往往會附加一定的限制條件,一般要求投資人需持有60天后方可轉讓,30天后即可轉讓的也有。
但隨之而來的另一個問題是“如果持有到期后,轉讓不出去怎么辦?”,這一問題考驗的是平臺品牌的公信力。那些有金融機構作背書,或獲得千萬級融資的平臺更能保障流動性,例如陸金所、人人貸。當然,如果有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承諾債權回購,就再好不過了。
債權轉讓的潛在風險
關注P2P平臺的人都知道,債權轉讓模式是宜信首創的。但創立的初衷是增加借款人的便利性。即借款人急用錢,但平臺又一時找不到合適投資人的時候,宜信就通過第一出借人的引入,快速解決借款人的資金需求。由有閑置資金的第一出借人先放款給需要借款的用戶,然后再把獲得的債權打包成類固定收益的產品,在沒有價差的情況下轉售給理財客戶。
如此便捷,受追捧的經營模式,卻在宜信退出溫州民間借貸登記中心的影響下,讓人警惕起非法集資來。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所長劉少軍表示,判斷線下債權轉讓模式是否是非法集資的一個重要標準是:第一出借人借給借款人的錢,是其自有資金,還是集資而來的資金;如果是自有資金,問題就不大;如果是集資來的資金,就涉嫌非法集資。
除了出借資金是否是自有資金這一標準外,債權的真實性,也構成了平臺是否存在道德風險的第二條標準。
那么,為了增加產品的流動性,除了債權轉讓之外,還有其它方法嗎?
抵押物的選擇有講究
選擇物權抵押P2P為投資方向的投資人,不同的抵押物,流動性大有不同。最常見的抵押物為房產或汽車,房產比汽車的價值穩定性更高,從足額覆蓋價值縮水的角度看,房產為上。再細分一下房產,房產有住宅、工廠、辦公樓、商鋪等,切勿以房產價值的高低定優劣,在價值都趨于穩定的條件下,第二要考慮的便是變現能力。即房產能否快速出售回收本息,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流動性。一般來說,房產的功能越單一、專業化,變現能力越弱,綜合來看,上海住宅房產的流動性是最高的。且又是物權抵押,最大程度保障了本息的安全。事實上,如果有拍賣交易中心或典當行承諾快速接盤,從流動性與安全性綜合比較來看,住宅抵押模式比單純的債權轉讓更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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