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1月10日發布的新架構調整中,一個音樂事業部在其中顯得有些突兀,而隨后傳出的消息是:該事業部即由阿里2012年收購來的蝦米音樂構成。阿里與蝦米方面雖然不愿對此事表態,但據多方渠道信息表明:確有此事。
關于蝦米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描述蝦米,可以用下面這個等式:
蝦米=iTunes Store + Bit Torrent + last.fm + Spotify
蝦米的種子期投資方——深創投的馬若鵬曾在2011年一篇文章中這樣介紹蝦米:“中國專業的音樂社區之一,300多萬海量曲庫、330種音樂風格、上萬個音樂電臺、50多萬個完全由用戶創建的精選集和自主研發的推薦算法為你推薦好音樂。”這些數字現在顯然應該更新了,僅供參考。
馬若鵬說,“五名創始人中有四名來自阿里巴巴骨干,2006年11月,阿里巴巴剛剛在香港上市,而蝦米網的創始人王皓和王小瑋卻在阿里巴巴上市前放棄了即將擺在眼前的期權收益,把全部積蓄都投入到蝦米網這個項目上。2007年我們接觸蝦米網,當他們遞交給我厚厚200多頁的互聯網音樂市場調研報告的時候,第一感覺這是一個十分專注、有激情并且懷有堅定信念的團隊。”
雖然蝦米自稱有P2P的付費分享商業模式(即“讓盜版為正版賺錢”),但事實上真的使用該模式為此付費的用戶少之又少。王皓于2012年5月接受采訪時自稱,“有千分之五的用戶在使用我們的付費功能”,這個千分之五是一直使用、還是使用過,語焉不詳。就算蝦米2011年500萬用戶量,這千分之五也只有2.5萬,每個用戶一年能在蝦米花多少錢?(下載一首歌0.8元)算一下,就能想象這一項的收入進賬能有多少規模了。
蝦米與阿里
可以說,蝦米選擇賣給阿里,是被數字音樂的大趨勢推著走的。
現在,可以說是數字音樂黎明前最寒冷的時期。不少業內外聲音嚷著“收費時機”已到,但事實上,正如此前虎嗅作者“音樂圈水泥人”所說,短期內,這事根本不靠譜,是一些音樂服務商借此來吸引資本注意力,好為自己尋求融資便利,因為——它們靠著前期融資,快撐不下去了。但是,音樂的版權保護的確越來越嚴格,這對音樂服務商會是一筆不菲的開支。To C收不起費(或者收也只能收極小一部分),To B,版權要花錢。這個游戲挺難玩下去。
虎嗅的另一個作者“音樂人攻略”在談到蝦米賣給阿里這事時說:
其實未來數字音樂只剩幾家是很正常的,(無非是)百度音樂、QQ音樂、酷狗、酷我、多米。它們要么起步早基數大,要么有干爹。因為未來如果版權一收緊,拼的就是流量和錢,第二三四梯隊的很容易落到被收購或者直接死掉的情況。所以蝦米和阿里結合也是可以想象的,在未來,在線音樂很可能就是一門電子商務。
那阿里圖啥呢?它為什么要當蝦米的“解放軍”?“音樂人攻略”說,
淘寶曾經推出過淘花網,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這很明顯就是基因問題,單純用做電商的角度來做音樂方面的銷售(行不通)。亞馬遜也好,京東也好,他們做音樂方面的電商還是放在“賣”的角度。但是其實現在音樂的發展,很可能會直接跳過“賣”而去到在線音樂包月付費。所以這就需要一個強大的在線音樂平臺來進行改造。
今天,電商們還在拼價格與購物體驗(這個“物”主要是有物理形式存在的商品);三五年內,電商會展開內容與媒體資源的比拼。京東、蘇寧等都在為此做囤積,何況阿里乎。
所以,蝦米團隊重回阿里,就非常合理了。
最后,分享下對音樂產業的幾個觀點
來自易凱資本的王冉。他今天(1月11日)在微博上這么寫道:
【關于未來音樂產業的幾個判斷】1,未來所有音樂都在云上,沒有本地也就鮮有盜版。2,個人的playlists將無縫跨越所有終端,并將在大數據時代反過來定義用戶,成為用戶最重要的“品相”標簽之一。3,音樂不僅是用來聽的,也是用來玩的,不僅是用來體驗的,也是用來社交的。4,付費時代來臨,人們可以不為具體的某首歌付費,但將習慣為音樂服務付費。5,內容方必將收益,但最先獲益的還是QQ、新浪、百度等大音樂平臺,它們應適時考慮分拆。6,音樂公司只有兩類:做人的和做版權的,各有各的做法。7,哦對了,剛才忘了說,行業拐點就在2013。
行業拐點在2013年。
向大家再次推薦“音樂人攻略”的一篇文章,《數字音樂未來的十三大猜想》。把脈未來音樂產業消費模式與商業模式,盡在此文。
許崇智 本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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