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最新文件中,一份“印發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透露出工商機構改革的重大變化。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工商局的“市場合同處”改為“市場規范管理處”,增加“指導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的職能。
這意味著,一直以來廣東網上購物“無王管”的局面將會改變,工商部門被明確作為主管部門,將承擔起網絡市場行為、交易行為、服務行為等監管職能。
誤踩網絡購物陷阱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熱點。廣東工商執法人員和消費者權益保障部門因不是明確的主管部門,對網絡購物監管基本上采取“不告不理”的態度。按照省政府文件,廣東工商部門以后必須主動承擔起對網絡市場行為、交易行為、服務行為等的監管,具體包括對網店證照、商品質量、誠信經營、退換貨制度等的監管,而不僅僅停留在為消費者維權的層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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