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播權條例上半年出臺 轉載爭議將有“說法”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計劃今年上半年出臺。”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昨日上午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該條例將對目前爭議很大的網絡轉載問題作出規范。
網站轉載有“說法”
在昨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現在很多網站不經允許大量轉載報紙和雜志刊物報道并不支付任何費用的現象,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司司長王自強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說,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報刊社對報刊上已經發表的作品,只要作者不做“不能使用”聲明,報刊可以不經作者的同意使用作品,但是要支付報酬。為此,國家版權局專門制定了報刊轉載付酬的標準。但是,目前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互聯網不享有這種報刊轉載法定許可的權利。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個司法解釋,報刊轉載法定許可的這種使用方式可以適用于互聯網。根據該司法解釋,報刊上發表的短小文章和互聯網上發表的短小文章,作者沒有作出“不得使用”聲明的,互聯網可以不經過許可使用,但是要支付報酬。然而由于這個解釋對于報酬標準沒有規定,出現了互聯網使用這些作品沒有付酬的現象。
王自強說,關于互聯網使用這些已發表的短小作品是不是適用法定許可,需要從法律的層面來確定,現在國務院正在制定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將對這個問題作出回答。
閻曉宏補充說,在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出臺前,國家版權局掌握的原則是,除了極少量合理使用的作品和極少量的屬于法定許可范圍內的,大多數的作品都應該是先取得授權,然后再在網絡上進行傳播。“我們強調的是先授權、后傳播”。
網絡侵權盜版治理卓有成效
閻曉宏表示,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出臺,將在立法方面大大向前推進一步。在執法方面,國家版權局要研究部署更長期的有效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活動的執法工作安排。國家版權局還將積極發揮權利人組織的維權作用,以及一些社會中介組織、著作權的集體管理組織在作品使用和傳播方面的積極作用;同時還將與國際組織加強合作和聯系,提高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水平和能力。
據介紹,2005年9月至12月,國家版權局開展了旨在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活動的專項行動,打擊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互聯網向公眾傳播他人作品及音像制品的違法行為,重點查處了一批專門以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提供電影、音樂和軟件下載的大案、要案。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我國各地版權部門在當地公安、電信主管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共查辦網絡侵權案件172件,其中國家版權局確定重點案件28件;依法關閉“三無”網站76家,沒收專門用于侵權盜版的服務器39臺,責令137家網站刪除侵權內容,對29家侵權網站予以78.9萬元罰款處罰;移送司法機關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8件,其中,查辦境外權利人及權利人組織舉報的案件14件,占28個重點案件的50%。
這次對網絡侵權盜版活動的治理達到了預期目標,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好評,也得到國際唱片業協會和美國電影協會等境外權利人組織的充分肯定。上述兩協會分別致函國家版權局,認為此次治理工作“艱巨而卓有成效”。
我國擬加入兩國際互聯網公約
據閻曉宏透露,我國正在考慮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兩個國際互聯網條約。這兩個條約是專門針對互聯網環境下的版權保護問題而制定的。
他還介紹說,中國對加入這兩個條約持積極的態度,今年將出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就是為加入這兩個條約作準備的。至于中國什么時候加入這兩個國際互聯網條約,要根據國內的實際情況而定,目前正在進行調查和論證。從法律程序上,要由國務院向全國人大提交報告,全國人大最終決定是否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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