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債權與職工債權誰優成僅存爭議
新《企業破產法》的爭議只剩下企業擔保債權和企業職工債權孰先孰后的問題。該法的起草小組成員之一、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昨日[創業網www.fswenwen.com]告訴記者:“可以肯定的是10月份之前,全國人大將再行審議新《企業破產法》,這個問題將在會上進行討論,但該法能否年內出臺依然未知。”
圍繞2004年新修訂的《企業破產法》,對各種不同權利[創業網www.fswenwen.com]的優先受償順序就有著不同爭議。
最近達成共識的一個優先受償問題是,勞動債權中所欠職工工資部分,在設定期限的前提下,將優先于抵押債權。
現在剩下的爭議就是企業擔保債權和企業職工債權孰先孰后,李曙光的看法是“破產清算程序中擔保債權應優先于職工債權”,其理由是保障擔保權的優先受償權有利于從長[創業網www.fswenwen.com]遠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因為在市場經濟中,銀行是最大的擔保債權人,如果銀行大量的擔保債權得不到保護,易于引發金融風險;如果銀行的擔保權益得不到保護,[創業網www.fswenwen.com]銀行就會提高貸款的利率或者“惜貸”,這就提高了整個市場的交易成本,不利于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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