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可凍結資金48小時
作者: 金冰/文 張彬/制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反洗錢相關部門將首次獲得48小時的資金凍結權。昨天,在公安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召開的聯合新聞發布會上,央行反洗錢局副局長蔡憶蓮表示,《反洗錢法》實施后,對于調查所涉及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反洗錢部門可以將其進行不超過48小時的凍結,以便于封堵外逃貪官轉移資金。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介紹說,今年以來,廣東、上海、內蒙古、北京、遼寧、黑龍江等地破獲重大地下錢莊案件7起,其中包括發生在北京的2起,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4名,繳獲凍結資金折合人民幣5800多萬元,涉及非法經營資金達140多億元人民幣。據統計,2002年以來,公安機關共協助境外警方調查涉嫌洗錢的犯罪案件達400多起。
此外,根據中國對WTO的承諾,今年年底我國全面向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外資銀行進入中國以后,同樣要接受中國監管當局的監管,同樣也要履行反洗錢義務。”蔡憶蓮表示,根據大額可疑交易報告,如果以外資銀行作為洗黑錢的渠道,也是可以通過監控系統反映出來的。
對于《反洗錢法》實施之前的貪官外逃問題,蔡憶蓮表示,相關部門通過將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核查,由公安機關在其權限范圍內實施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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