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法律10月1日起實施 中國公民出境手續簡化
10月1日起,將有10部法律、規章開始實施。《物權法》及相關法規的實施更加重視保障公民權益,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藥品、出入境商品的加強管理,則體現了安全優先的原則。
物權法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物權法》專章規定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對于業主專有、業主共有、物業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指出城市居民住宅土地使用權使用期屆滿自動續期,強化了對于民眾財產權利的保護。針對嚴重侵犯公民私有財產的違法行為,《物權法》創設了各種法律對策,指出,因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行使的,用益物權人有權獲得相應補償,貫徹了以人為本的思想,體現了社會主義人權精神。
物權法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2007修訂)》,將“物業管理企業”改為“物業服務企業”,明確業主可以通過起訴撤銷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嚴格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條件,明確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明確規定只要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以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
為從源頭上保證上市藥品的安全性,凈化藥品市場,同時鼓勵創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管理辦法(2007)》嚴格藥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限制低水平的仿制藥品,在審批程序上加強對權力的合理配置和制約,明確藥品注冊實行主審集體負責制、相關人員公示制和回避制、責任追究制。對創制的新藥、治療疑難危重疾病的新藥實行特殊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明確多個單位聯合研制的新藥,應當由其中的一個單位申請注冊,其他單位不得重復申請;需要聯合申請的,應當共同署名作為該新藥的申請人。新藥申請獲得批準后每個品種,包括同一品種的不同規格,只能由一個單位生產。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從10月1日起,未經公安機關安全許可,擅自舉行演唱會、人才招聘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將被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每場次預計參加者超過1000人以上的體育比賽、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銷、游園、廟會、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承辦者必須對其承辦活動的安全負責,承辦者的主要負責人為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人。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司法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部令第107號)明確了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未經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組織提供與鑒定事項有關的信息。此次《通則》取消了對委托人限制,不再要求當事人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委托司法鑒定,使公民個人委托司法鑒定的渠道更加暢通。
其他
國家質監總局出臺《進口商品殘損檢驗鑒定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數量重量檢驗鑒定管理辦法》、《出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對中國進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進行嚴格把關,加強進出口商品殘損檢驗鑒定工作,強化對出境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交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簽證管理規則(2007)》調整定期簽證制度,對船舶定期簽證的適用船舶種類、適用航線、定期簽證辦理模式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此外,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也將于10月1日實施。作者: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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