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任務
在全省范圍內構建起集創業培訓與項目開發、專家指導、融資服務、創業孵化、跟蹤扶持等為一體的創業服務體系,建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創業培訓教師隊伍和創業指導專家隊伍。力爭培訓結束后3個月內開業成功率達到30%以上,半年內開業成功率達到50%,并實現1人創業平均帶動 至少3人就業的倍增效應。成功開業的企業中,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比率達到80%。
二、培訓對象
凡有自主創業或發展現有企業意愿,具備一定的企業經營能力,有培訓愿望的城鄉勞動者。
三、培訓條件
1、創業培訓機構的選定和授權實行認定制度。各級就業訓練中心、技工學校及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且具有相應條件的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均可申請。按“SIYB培訓機構選擇指南”要求,申請成為創業培訓機構,必須報當地創業培訓項目辦公室初審,初審合格的報省項目辦審批并與之簽訂“SIYB授權協議書”,同時頒發國家項目辦統一制作的SIYB培訓機構銅牌。
2、承擔創業培訓的培訓機構,必須具備創業培訓基本辦學條件:有固定的培訓場所和標準的創業培訓教室(不小于100m2)、標準課桌椅、筆記本電腦、投影儀等教學設備設施。
3、承擔創業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必須有4名以上經省項目辦培訓,獲得勞動保障部頒發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的創業培訓教師和3名以上能夠指導創業實踐的兼職教師。
四、創業培訓管理
在國家項目辦的指導下,成立湖北省創業培訓項目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項目辦),設在省勞動就業管理局。主要負責全省創業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綜合管理、組織實施、效果評估等工作,具體負責創業培訓的教學管理、項目征集、培訓機構準入條件審核、創業指導咨詢專家招募、創業扶持政策落實、創業咨詢服務。各級就業管理機構應相應設立“創業培訓辦公室”,并明確專人負責本地區創業培訓的日常工作。
五、師資管理
創業培訓教師接受省項目辦統一調配和管理,實行匯報委托制。教師參與和承擔本人所在單位以外的涉及創業培訓工作,需首先向省項目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從事相關活動。建立創業培訓教師考核和劣汰制度,每期培訓班結束后,由學員填寫教師教學評估表,及時了解教師的教學水平及教學情況,督促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六、培訓模式
創業培訓分為學習、輔導、扶持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基本知識和方法學習階段。提供有針對性和實用性的教學,促使學員提高創業素質和創業能力,增強適應市場和承擔風險的能力。
第二階段為咨詢輔導階段。由咨詢委員會專家或指導教師對學員進行個性化和針對性的輔導和咨詢,使學員能夠準確把握創業運作方向。第二階段的部分內容與第一階段的部分內容可以結合進行。
第三階段為后續扶持階段。學員進入創辦企業的實際運作過程后,由咨詢委員會專家或指導教師對學員在實際創業中遇到的問題提供咨詢、指導,并協調相關部門落實扶持政策和相關服務。
創業培訓期限可根據實際需要靈活確定。第一階段培訓時間一般掌握在1至2個星期;第二階段的時間一般可掌握在1至2個月;第三階段的時間視學員創業的實際需要而定,可長可短,一般持續3至6個月。
七、計劃申報
1、創業培訓機構應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項目辦報送下年度創業培訓計劃,經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每期正式開班前15日向省項目辦報送“全省統一實施(SIYB)創業培訓計劃申報表”(見附件),經核準后按要求實施。
2、各創業培訓機構的實施創業培訓計劃申報表經核準后,省項目辦及時下達教學計劃,統一配發教材、創業項目手冊和創業計劃書樣本等資料,統一調派教學師資。
3、建立SIYB質量控制體系,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各級創業培訓項目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負責SIYB培訓活動的數據、信息、資料收集和統計報表匯總上報工作,并在每季度結束后3日內,按要求將“SIYB培訓進展情況季度報表”報省項目辦(報表格式和要求另發)。
八、培訓招生
各創業培訓機構應嚴格按要求做好宣傳、招生、教學資料等準備工作。
1、通過多種渠道大力宣傳自主創業、擴大再就業的社會意義,全方位開展創業培訓的宣傳發動工作。
2、加強招生組織工作,嚴格按要求選擇培訓對象,每個創業培訓班招生人數不得超過30人。
3、按要求配置必要的學習用品和教學用具,做好創業培訓教室的設計布置,每個教室按不超過30名學員擺放課桌椅。為便于開展互動式教學,嚴格按照SIYB的培訓模式要求,將課桌椅按“U”字型樣式擺放。
九、培訓實施
各創業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省項目辦制定的教學計劃組織實施培訓,并認真做好各項教學教務管理工作。
1、認真做好教學組織、教務管理、學員管理和培訓實施工作,按要求對每期培訓班相關資料整理歸檔。
2、指定專人擔任班主任,協助做好各項教學教務工作,具體負責發放和收集每日培訓反饋表,了解掌握學員的基本要求和學習情況、指導學員制定創業計劃書、建立學員個人創業檔案等。
3、各培訓機構應事先選定2-3名成功創業人士為學員介紹創業經驗和體會,并聘請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熟悉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的專家為學員進行政策講解。
創業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由當地創業培訓項目辦公室定期進行評估和檢查,省項目辦不定期開展檢查。
十、教材與發證
1、創業培訓統一使用國際勞工組織編著的SIYB創業培訓教材。根據實際需要,還需增設與創業有關的經濟知識、法律知識、稅收政策、市場環境、項目選擇等培訓教材。
2、創業培訓實行考核制度。省項目辦統一負責全省考核工作,包括制定考卷和審查《創業計劃書》等,合格者頒發勞動保障部印制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十一、后續扶持
在認真組織培訓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學員創業過程中的后續支持服務工作,建立后續技術服務體系。
1、建立培訓學員個人創業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跟蹤記錄創業進展情況、企業運作情況、享受扶持政策情況和帶動再就業情況等。
2、協調成立創業服務專家志愿團,為每位培訓合格的學員提供項目論證、開業指導、政策規定、法律咨詢等服務,并協助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對培訓合格的學員應優先幫助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并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工商注冊登記、稅費減免等各項促進再就業扶持政策。
4、建立創業“孵化”基地。推行“扶持一人創業,帶動一批人就業”的“1+X”創業培訓模式,運用政策扶持、開業指導等手段,孵化出一批小老板,并吸納安置更多的失業人員再就業。
5、各地就業服務機構要積極為成功創業的學員提供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
附件:全省統一實施(SIYB)創業培訓計劃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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