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訊(記者楊萍)對于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員,可以免征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9項費用。昨日,吉林省正式下發了幫助殘疾人就業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持殘疾證減免40%個人所得稅
《通知》中規定,對已領取營業執照且持有《殘疾人就業優惠證》人員(以下簡稱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員),為社會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如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建筑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和服務業等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稅;殘疾人員所得可以減征40%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從事商業經營月銷售額達不到5000元的,免征增值稅。 殘疾人創業可減免9項費用
對從事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網吧、氧吧等國家限制行業外,從事加工、修理和其他勞務及從事商業經營確有困難的業戶,可酌情減免9項費用。
具體包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城建部門收取的城市衛生費、占道費;紅十字會收取的群眾性衛生救護培訓收費;人防部門收取的人民防空建設“四項收費”;公安部門收取的駕駛證工本費、機動車輛行駛證工本費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等9項費用。殘疾人創業政府投設備
當殘疾人創業,需要小額貸款但并不具備擔保貸款條件時,對于首次從事洗染、服裝加工、復印打印、理發等工作的,可使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當地殘聯統一購置相應設備,產權歸當地殘聯所有,無償提供給殘疾人使用。設備扶持最高額度不超過4000元,屬于3人以上組織起來經營項目的,設備扶持額度最高不超過8000元。
對于首次從事小商業、加工業、維修業、服務業、種植養殖業等的貧困殘疾人,最高扶持額度不超過3000元。屬于3人以上組織起來經營項目的,最高扶持額度不超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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