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該通知首次將進城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和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民納入貸款范圍。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貸款額度由原來的最高2萬元提高到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合伙經營的企業,可按人均不超過5萬元掌握。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從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提高到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期限由原來的2年延長到3年。
對符合貸款條件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的個人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在貸款期限內均給予全額貼息。貼息資金除中央財政貼息范圍外,其余部分從地方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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