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總體要求,為貫徹落實勞動保障部“能力促創業計劃”,進一步加強創業培訓,打造中國SYB創業培訓品牌,全面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需要,將推動創業作為促進就業的一項重要工作,面向城鄉創業者廣泛開展創業培訓,不斷提升創業者的開業能力和經營能力。同時,健全完善社會化、開放式的創業服務體系,幫助創業者成功地開辦和經營企業,逐步形成以創業培訓為基礎,創業扶持政策和創業服務相結合,全面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標
每年至少對1500人開展創業能力培訓(其中,直轄市培訓3000人以上),培訓合格率達到80%以上,經創業服務后半年內開業成功率達到50%以上,帶動就業率達到1:5,開業企業中,一年以上穩定經營率達到80%。進一步完善創業培訓、開業指導、項目開發、融資服務、創業孵化、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體系,全面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創業培訓服務專門組織,搭建培訓和服務工作平臺。在開展示范性培訓的同時,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也可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承擔全市創業培訓服務工作的布局規劃、技術指導、組織實施和質量監控。專門組織和工作平臺應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內設立,也可依托現有就業訓練機構改建。
(二)擴大培訓對象范圍,創新培訓模式。在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培訓工作的同時,要結合就業工作新需要,將創業培訓向大學生、農村勞動者、復員轉業退伍軍人、殘疾人等各類城鄉創業者延伸和拓展。要按照統一的SYB培訓技術標準組織教學,也可結合實際,自主開發和選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輔資料,探索適合不同對象需求的培訓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業家現身說法以及創業實訓等方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在做好SYB培訓的基礎上,各地可根據已開業創業者的需求,提供改善和發展企業的培訓服務。
(三)加強機構管理,確保培訓質量。要根據我部和省勞動保障部門統一要求,吸收社會各類優質資源參與創業培訓。要做好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日常管理和指導,及時了解定點機構在制定培訓計劃、規范教學管理、組織實施培訓等方面的情況,指導定點機構按照規范的培訓技術標準組織教學,確保培訓質量。同時,要強化對學員的后續服務和跟蹤指導,建立學員檔案,及時記錄學員開辦和經營企業的情況。
(四)加強教師選拔和管理,提高教師能力水平。要擴大創業培訓教師選拔的范圍,將具備條件,并愿意長期從事創業培訓的大學教師和企業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師隊伍中,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結構。要定期組織教師開展研討交流、觀摩教學等活動,提升教師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要建立創業培訓教師檔案,明確工作職責,實行動態管理。
(五)開發創業項目。要建立本地區創業項目資源庫,并完善項目開發、征集、論證、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機制,為創業者提供創業項目服務。創業項目要緊密結合地方經濟發展需要,突出本土化、投資少、見效快、市場前景好等特點,經專家論證可行后,向創業者推薦,幫助創業者根據自身需要,選準創業項目。
(六)建立專家隊伍。要聘請具有企業管理專業背景和創業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專家教授以及熟悉經濟發展和創業政策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組建創業專家隊伍,并通過上門服務、集中服務、電話服務、面談服務等多種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和專業化的咨詢、指導和服務。各地可結合國家創業咨詢師職業資格認證,進一步規范創業服務專家隊伍建設工作。要加強對專家服務效果的評估,重點評估服務質量、創業者對專家服務的滿意度等。
(七)建立聯動機制。要將創業培訓作為信用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一并規劃和實施,建立創業培訓、信用社區與小額貸款工作聯動機制。依托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做好創業培訓的宣傳推介、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創業追蹤服務等工作,鼓勵創業者在社區創業,為社區服務。信用社區要為符合條件的創業培訓學員申請小額貸款提供反擔保,同時,要加強對創業者的誠信教育,建立創業者誠信檔案。
(八)搞好創業孵化。要積極創造條件,通過爭取政府投資、鼓勵多方投資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城鄉各類園區、規模較大的閑置廠房和場地、專業化市場等適合小企業聚集創業的場所,建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為缺乏創業經驗和經營場地的創業者提供一段時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幫助其順利發展。
(九)落實扶持政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協助稅務、工商等部門,按照創業者所辦企業的類型或自謀職業的實際情況,辦理稅費減免有關手續。對所辦企業吸收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幫助落實相關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十)加強跟蹤服務。跟蹤了解創業者企業經營情況,提供持續的咨詢和服務。定期組織創業交流和考察等活動,引導創業者成立創業聯誼會,溝通創業信息,開展結對互助活動。
四、工作要求
各重點城市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重視,成立主管市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創業促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創業促就業工作的統籌規劃和政策落實。勞動保障部門要成立由主管局領導牽頭,培訓、就業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實施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創業促就業工作,確保組織上有保證,政策上能落實,使培訓和服務均得到優化。
各重點城市要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以創業培訓的質量、創業服務的滿意程度、創業促進政策的落實成效、創業初始成功率、一年后的穩定經營率以及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等作為主要指標,建立創業促就業考核指標體系,對相關部門和個人定期考核檢查。
各重點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確保通知精神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