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勞動保障部門解讀《就業促進法》
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司法局等部門聯合舉辦的“東方講壇·學習宣傳《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系列講座”活動,于昨日下午在上海圖書館報告廳舉行了首場活動,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處副處長張得志作 《擴大就業,改善民生——〈就業促進法〉解讀》的專題演講,約700余位聽眾參加了活動。
張得志副處長在講座中表示,《就業促進法》在稅收政策方面,擴大了企業的類型范圍,規定四類企業可享受優惠政策:吸納規定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安置殘疾人的企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企業;擴大了人員對象范圍,規定四類人員可享受相應優惠政策:失業人員、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殘疾人、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人員。
在小額信貸政策方面,將人員范圍擴大到了自主創業人員。
在資金政策方面,明確了建立就業專項資金,取消了原“勞動力市場建設、《再就業優惠證》工本費”,保留了現有的其他所有支出項目,增加了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以“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將原來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補貼的三類對象,擴大到勞動者。
而作為本市兩法宣傳月的重要內容之一的《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有獎知識競賽也拉開了帷幕,競賽題于今日通過上海市勞動保障網和勞動報正式公布,參賽者可以通過登錄www.12333sh.gov.cn或者填寫勞動報答題卡的方式參賽,競賽時間至2007年12月31日24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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