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想回鄉創業的農民工不必為資金、技術、場地發愁了。今后,農民工回鄉創業不僅貸款可享受政府貼息,還能與外地客商享受同等優惠待遇,享受稅費減免等政策。昨天,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農民工回鄉創業工作的通知》,針對農民工回鄉創業時普遍存在的資金、場地、技術、人才、服務等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據了解,近年來,我省不少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工陸續帶著信息、技術、資金、項目等返回家鄉創業,帶動了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增加了農民收入,成為我省縣域經濟和勞務經濟新的增長點。當前全省返鄉創業人數已達23萬多人,創辦企業8.3萬個,年產值375.9億元,年利稅32.6億元,帶動常年用工113.8萬人。為此,省政府專門下發文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支持農民工回鄉創業。
審批:開通“綠色通道”
省政府的通知中說,鼓勵外出農民工回到戶籍所在的縣(市、區)、鄉創辦各類企業、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組織或從事個體經營等;鼓勵、支持回鄉創業農民工進入科技創新型、資源綜合利用型、勞動密集型、農副產品加工型、現代服務型等產業或行業。
對農民工回鄉創業,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領域外,均允許進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自行設置限制條件。鼓勵、支持回鄉創業農民工平等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改組和公用設施、基礎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建設等。降低工商登記門檻,允許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同時,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制度,簡化審批程序,為農民工回鄉創業開通“綠色通道”。
資金:推出貸款貼息制度
農民工回鄉創業,最要緊的是資金問題。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要安排農民工回鄉創業專項扶持資金,推行回鄉創業貸款貼息制度,重點對農民工回鄉創業的貸款給予貼息。
對農民工創辦的符合農業產業化貼息條件的企業,適當降低貼息審批條件,優先給予貼息;對農民工在貧困地區創辦的企業,符合扶貧貸款貼息條件的,優先給予扶貧項目貸款貼息。同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要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建設,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放寬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積極給回鄉農民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期內由財政按規定予以貼息。
待遇:與外地客商相同
各地要把農民工回鄉創業納入招商引資范圍,讓農民工享受外地客商同樣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工回鄉創業者,在登記注冊后給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內參照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規定實行稅費和小額擔保貸款優惠。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起征點,對不征營業稅、增值稅的回鄉創業農民工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符合有關條件的,要按規定享受國家和當地扶持發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農產品加工業以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
場地:可用集體建設用地
省政府的通知說,允許把集體建設用地用于農民工回鄉創業。引導和鼓勵回鄉創業者利用閑置土地、廠房、鎮村邊角地、農村撤并的中小學校舍、荒山、荒灘等進行創業。通過建立農民工回鄉創業基地,發展創業園區、各類專業批發市場、商業街、商貿城等,解決農民工回鄉創業的經營場地。鼓勵各類開發區、工業集聚區和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創業服務,引導回鄉創業者集中經營、聚集發展。
回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時,允許在宅基地范圍內建設生產用房。
服務一:提供信息和技術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特別是縣、鄉(鎮)政府要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公共服務,通過建立創業信息發布平臺,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傳送法律、法規、政策和各類市場信息,加強對回鄉創業者的信息服務;依托當地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幫助創業者同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建立經常性聯系,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服務二: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各地要對回鄉創業農民工免費開展創業培訓,依托現有機構成立回鄉創業農民工指導(服務)中心,免費為創業農民工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等服務,提高其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組織有資金、懂技術、會管理、立志回鄉創業的優秀農民工到省內外重點企業、龍頭企業、大型企業學習鍛煉,幫助他們拓展創業思路。
各地要將農民工回鄉創辦企業所招用的農村勞動力納入“陽光工程”、“雨露計劃”和“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的組織實施范圍,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李紅)
6個大紅包派送回鄉創業者 紅包一:可享受政府的“綠色通道”服務 紅包二:可享受貼息貸款 紅包三:可享受外地客商同等待遇 紅包四: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 紅包五:可享受信息和技術服務 紅包六:可獲得免費創業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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