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信報訊 (記者 楊毅 通訊員 趙杰昌) 日前,重慶市出臺《關于在部分區縣用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農民工創業就業的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從今年1月起,農民工自主創業,政府可提供最高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昨日,記者從沙區就業局獲悉,該局目前正在制訂發放貸款的詳細實施細則,并計劃在今年內發放800萬元貸款。
農民工可申請創業貸款
《辦法》在照顧下崗失業人員、復退軍人、大學畢業生(6個月未就業)的基礎上,首次擴大至在全市從事非農業性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的重慶籍農民工,包括返鄉創業人員和勞務經紀人。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政府最高可給予5萬元的貸款相助。”據沙區就業局相關人士介紹,雖然有政策,但并不是所有農民工都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凡是符合《辦法》規定的相關條件者才能申請。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內、女性在55周歲以內,經過創業培訓、具備一定創業能力,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且從事的經營項目是微利項目,才有資格申請。
據悉,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首先要拿上工商、稅務、公安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和居住證到居住證所屬的居(村)委會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其中返鄉創業人員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外出務工證明,勞務經紀人需提供經紀人協會頒發的有效證書,合伙經營實體或小企業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戶口所在地或企業經營所在地居(村)委會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然后再逐級到創業地所屬的就業局遞交貸款申請。
另外,從事國家明文限制的行業如建筑業、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美容美發、酒吧、洗腳以及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娛樂業等都不能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14區縣率先啟動試點
據了解,《辦法》將由萬州、黔江、渝中、江北、沙坪壩、九龍坡、南岸、北碚、渝北、永川、梁平、南川、墊江、開縣等14個區縣,率先在全市進行試點,然后逐步推廣。有穩定收入的公務員或企、事業單位員工個人可為農民工提供信用擔保,最高限額為5萬元。擔保時擔保方應在保證合同上簽字、蓋章。
同時,凡是招用了重慶籍農民工比例達30%以上的企業,且企業已與農民工簽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為農民工買了社會保險的小企業或合伙經營實體,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申請40萬元小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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