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在洪都大道創業可享受稅費減免
記者今天獲悉,南昌市日前出臺稅收、工商等配套優惠減免政策以助商家聚集洪都大道,吸引眾多商家入駐,促使其盡快成為第一條集風光帶、景觀路、商業街為一體的特色景觀路,成為可與中山路相媲美的商業街,從而帶動城東商圈的繁榮和發展。
服務型企業3年內免征所得稅
據悉,對凡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并在特色商業街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職工,在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時,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對特色商業街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除外)、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個體戶月銷售額3000元以下免增值稅
對在特色商業街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業戶,凡開業初期經營規模較小的,即每月貨物銷售額在3000元以下,可免交增值稅;對銷售水產品、畜牧產品、蔬菜、果品、糧食和其他農產品的個體業戶,月銷售額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銷售額不到200元的,免征增值稅。
下崗個體經營者3年內免營業稅
對新辦的服務型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對新辦的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國家另有規定的行業除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公務員限制在特色街投資辦企業
凡下崗職工在特色街從事個體經營的,憑《江西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及本人身份證、經營場地證明即可辦理營業執照。放寬投資人資格,除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國家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國有企業領導干部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和黨紀政紀規定的人員外,所有法人、自然人均可在特色街投資辦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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