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出臺《河南省回鄉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小額擔保貸款操作辦法》,首次對兩種特殊創業群體貸款資格認定、申報程序、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資格認定
辦法規定,回鄉農民工申請貸款,應提供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出具的在外務工一 年以上證明或已經創業的證明;大中專畢業生應提供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等畢業2年以內的畢業證書和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
申報程序
貸款申請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自愿提出書面申請,提交身份證明、資格認定證明、合法經營證明等資料。
貸款額度
回鄉創業農民工、自主創業大中專畢業生申請的貸款額度最高5萬元;對合伙經營的經濟實體,可按照人均5萬元確定,貸款總額最高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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