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我是一名大學畢業生,想找一個理想的創業項目,又擔心風險大,聽說自治區出臺了創業項目開發指導意見,幫助創業者開發創業項目,我想了解一下指導意見有那些內容。
《自治區全民創業項目開發指導意見》規定,各市、縣(區)政府要建立政府扶持,企業、社會機構與個人開發,公益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創業項目開發、推介和儲備制度。圍繞自治區優勢產業集群的接續配套、現代農業發展、搞活商貿物流、壯大提升城鄉服務業等四大領域;優先開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具有地方特色、適合少數民族需求的項目以及城鄉服務業等項目;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型、勞動密集型、農副產品加工型、貿易促進型、新興服務型、社區服務型等創業項目的開發,為廣大創業者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
為了降低風險,《指導意見》要求各市、縣(區)政府組織的項目開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項目開發范圍: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引導開發的創業項目;由科研單位或個人申請的實用技術專利開發的創業項目;創業服務機構向社會征集的適合寧夏實際的創業項目;鄉鎮、街道、社區和家庭開發的創業項目;依托專項職業技能開發的創業項目;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帶回的創業項目;創業者引進的適合寧夏實際的創業項目。
項目開發標準: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符合節能和環保要求;有持續的市場需求和成長前景;投資少,建設或籌備周期在3個月以內;適合中小企業、家庭和個人操作;項目實施后能夠創造一定的就業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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