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更多的大學生、失業人員、農民工盡快走上就業崗位,成了人們關心的熱點問題。近日,沈陽市政府出臺了“關于穩定就業局勢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對促進大學生、失業人員、農民工等人群就業創業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4月1日,在本報與沈陽市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聯合舉辦的“民生連線”,沈陽市就業服務局就業辦主任王輝、創業指導中心主任李杰做客本報,現場解答讀者們提出的關于就業創業政策的疑問。
企業可享的優惠——
問:我目前正在經營一家小企業,聽說企業吸納就業人員可以享受到優惠,具體的優惠都是什么?
答: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對納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在2008、2009兩個年度內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個人創業可享的優惠——
問:我想申請小額貸款,但聽說必須要有擔保人,對擔保人有什么限制?
答:新政第三十五條強調,降低小額擔保貸款門檻,將小額貸款反擔保范圍擴大到有穩定收入的人員,即:由1名或1名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擔保;由2名或2名以上收入穩定的企業人員進行擔保。以往反擔保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如今范圍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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