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工商局副局長林堅就“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支持創業發展”發布新聞。創建公司時,注冊資本和營業場所要求進一步放寬成為本次新聞發布會亮點。
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當前我市企業正面臨著諸多困難和挑戰。市工商部門出臺《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支持創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降低創業就業成本,疏通改制、轉制、重組渠道三方面保企業、保增長,促發展、促和諧。據悉,《意見》的有效期為今年5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意見》首次明文規定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普通高校畢業生、本市下崗職工首次創業,投資設立股東兩人以上、注冊資本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注冊資本。允許確有合理原因無法按期出資的企業延長出資期限,最長可延至法定出資期限到期后一年。對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依規定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收費,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
對于當前我市普遍存在的經營場所瓶頸制約,《意見》首次明文規定允許住宅房、拆遷規劃區內的經營用房注冊為企業住所。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禁止項目以及存在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環境污染、擾民的經營事項外,經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允許城區住宅小區內的住宅用房由房產所有權人自用或出租給他人使用,并登記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
對于畢業兩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的,可以自有或家庭所有的住宅作為注冊地從事遠程經營,從事電子商務、創意設計、動漫設計、軟件開發等服務業遠程經營項目,營業期限不超過兩年。此外,還允許商務樓宇內的服務業企業集中辦公,經房產所有權人和承租企業一致同意,允許服務業企業在不可分割的同一間辦公房內集中辦公,同一間辦公房內最多可注冊5家企業,但是每家企業的辦公面積一般不低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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