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蘭州、天水、酒泉、慶陽四市已被確定為全國首批國家級創建創業型城市,各創建城市將針對創業者在市場準入、融資渠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健全和落實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場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并建立創業專項扶持資金。
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包括本市創建創業型城市的目標任務,搞好創業服務、優化創業環境、降低準入門檻、完善創業政策、激活創業主體等具體措施及開展創建活動實施步驟等。各創建城市將建立創業專項扶持資金;依托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業指導服務組織,完善創業服務的內容和形式。組織開展創業項目開發、風險評估等“一條龍”服務;建立創業信息及扶持政策發布平臺,搭建創業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為有創業欲望的城鄉創業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據了解,首批全國創業型城市的創建時間為兩年。2009—2010年各創建城市須完成創建工作方案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2011年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部將對創建城市工作進行評估確認。未列入首批國家級創建創業型城市的市州,可參考以上標準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活動。對全員創業活動指數、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創業活動對企業成長的貢獻率、創業環境滿意度等指標達到國家級創建創業型城市標準的,省廳將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推薦上報為國家級創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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