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深圳互聯網產業振興發展規劃(2009-2015年)》(送審稿)配套文件的《深圳互聯網產業振興發展政策》(送審稿),昨日獲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政策》提出了包括設立連續7年每年5億元的互聯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初創企業入駐政府投資的互聯網產業用房頭兩年免房租等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
設立總額35億元產業資金
《政策》提出,自2009年起,連續7年,每年投入5億元,設立互聯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聯席會議制度,集中使用、聯合會審,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專項資金重點資助互聯網產業核心技術攻關與應用示范,創新基礎能力建設,產業鏈關鍵環節培育、引進與相關技術改造,互聯網企業商業模式創新與品牌培育,以及市場拓展、電子商務發展等。
承建重點實驗室最高資助1500萬
在關鍵技術攻關和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方面,《政策》提出,在深圳設立符合規定條件的互聯網產業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予以最高500萬元應用基礎研究及技術轉移資助。
互聯網企業承擔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建設任務,并在深圳實施的,予以最高1500萬元配套支持。承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企業技術中心、973和863等各類國家計劃及項目,在深圳建設實施的,予以最高800萬元配套支持。
在深設總部優惠多
《政策》提出,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在深圳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互聯網產業重點發展方向的總部(含區域性總部),按照我市發展總部經濟的有關規定,優先認定為總部企業,并且在享受總部企業優惠政策的同時,予以最高500萬元資助,并優先予以用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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