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持《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員,可以申領1萬-3萬元的創業資助資金了。
近日,《杭州市區就業困難人員創業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正式出臺。文件將創業資助標準按帶動就業人數、納稅情況及經營情況確定為三個等級:1萬元、2萬元和3萬元。經專家論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確認,創業效益或帶動就業特別顯著的,可適當增加資助額。
申請創業資助資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創業資助資金是指專項用于無償資助符合條件的持《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在市區創業的一次性資助資金。市財政局將每年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不少于100萬元建立市創業資助資金,各區也將視情況從區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建立區創業資助資金。
那么申請創業資助資金的持證人員需要具體符合什么條件呢?
首先,持證人員要以本人名義在杭州主城區范圍內創辦企業(應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或從事個體經營(在2009年7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其次,領取營業證照后持續正常經營滿一年以上、三年以內、帶動就業不少于5人(帶動就業的標準為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且依法納稅;
第三,從事當年度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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