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山區曾小姐來電咨詢:我公司在深圳注冊了一家創業投資企業,請問是否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具體優惠有哪些?
【創業網Cye.com.cn】地稅局黃小姐回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號)、《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商務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深地稅發〔2009〕266號轉發)的規定,對創業投資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如下規定:
(一)稅收優惠政策
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所稱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創業投資企業的定義
創業投資企業是指依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和《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專門從事創業投資活動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三)創業投資企業具備的條件
1.經營范圍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且工商登記為“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性法人創業投資企業。
創業投資企業的經營范圍限于:
(1)創業投資業務。
(2)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
(3)創業投資咨詢業務。
(4)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
(5)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機構。
創業投資企業不得從事擔保業務和房地產業務,但是購買自用房地產除外。
2.創業投資企業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完成備案,經備案管理部門年度檢查核實,投資運作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國家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凡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接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序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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